(记者廖巍巍)27日,市住建局通报2019年度黄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用评分考核情况,我市9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中,2家机构获得满分10分,6家机构获得8分,1家机构信用评分为0分。信用评价过低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将受到惩戒。
去年11月,我市出台了《黄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规定鉴定机构应当独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及时向鉴定委托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书》,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等房屋的鉴定,应当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参加;在鉴定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重大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出现房屋坍塌等情形的,应立即通知委托方做好相应措施,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主管部门报告。
通过自主申请和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审核,共有9家检测公司入选我市本年度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为加强监督管理,市住建局根据鉴定机构行为,对全市鉴定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分结果向社会公布。当鉴定机构存在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出具虚假鉴定报告,或因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鉴定书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未按照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出具鉴定报告;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等行为的,扣除对应信用评分。对在社会公益的房屋安全鉴定活动表现突出的,酌情加分。
市住建部门对鉴定机构的考核标准为:考核结果评分10分的,信用评级为优秀;评分达到8分以上(含8分)、10分以下的,信用评级为合格;评分为6分以上(含6分)、8分以下的,挂黄牌警告,连续两年挂黄牌警告的,将其移除我市鉴定机构名录;评分为6分以下的,挂红牌,将其移除鉴定机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