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

黄冈新闻网 2019-11-25 10:11

黄冈新闻网(记者 熊庆萍 通讯员 李俊松)11月2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标志着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黄冈是湖北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源远流长、文化遗产丰富、红色历史厚重。境内经国务院核定、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3处,已确定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6处,是全省文物资源大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市共调查发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5768处。

“自1990年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直是我市文化兴城的发展趋势。”市住建局局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日辉表示,成立市名保委既是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地方名城保护管理机构的现实所需。

2016年市名申办牵头18家成员单位,以东坡文化为主线,以“黄州古城、三城结构(禹王城、唐宋城和明清城)”考证学说为申报亮点,先后出台了《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和《黄冈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编制完成了《黄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黄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禹王城城址保护规划》《湖北省黄冈市东坡赤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黄冈市东坡赤壁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以加快推进我市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今年11月,市政府办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冈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正式成立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