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尾渣堆在青山武惠堤外 危害周边土壤水体 检察机关督促长江岸线复绿

楚天都市报 2019-05-07 07:00

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段军霞邓七一朱晓华

昨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省检察院部署了从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近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湖北省长江大保护,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以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的工作格局铁腕护江。

以长江流域水资源、森林、草场、湿地、岸线资源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着重办理涉及饮用水源地、黑臭水体污染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河道非法采砂、沿江化工企业违法排污等突出违法情形的案件。共立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472件,共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3万亩,关停、整治违法养殖场500余家,清理被非法占用的长江干支流航道96.6公里,清除长江干支流岸线固体废物43万吨,恢复被破坏林地面积1700亩。

推动行政机关履职纠错,92.6%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建议得到行政机关积极回应,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整顿120余次。

强化一体化机制建设,省检察院直接收集长江流域固体废物堆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各类案件信息2000余条,挂牌督办17件、交办线索94件。

打击、修复双管齐下。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违法行为人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垦复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生态功能被破坏的损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督促补植复绿800余亩,放流鱼苗1000余万尾,复垦土地190亩,赔偿长江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470余万元。

案例

垃圾焚烧浓烟逼停高铁

武汉检方发出检察建议及时清除垃圾山

2018年7月,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调查发现,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内,武九客专K5+300与武咸城际余花联络线夹角处,有人非法倾倒生活、建筑、医疗垃圾,形成占地20余亩总量达13023立方米的“垃圾山”。

该垃圾山毗邻严西湖、东湖,附近沟渠环绕、农田密布,不仅污染土壤,影响周边农田生产,还严重污染严西湖、东湖水质。此处属于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辖区,两部门对此负有监管职责。

据调查,该非法垃圾场不仅污染周边环境,还多次因垃圾自燃、焚烧产生浓烟,降低能见度,导致高铁列车急停。2017年7月,湖北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武汉市护路办将该处列为安全隐患高发地段并发文交办,但相关责任单位仅将该处垃圾用土方覆盖、压实,非法倾倒垃圾问题未真正得到治理。

2018年7月24日,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向东湖城管执法局、东湖城乡工作处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职整治后,对方按期回复称“已经整改”。但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实地调查核实,发现两部门仅对现存垃圾进行了土方覆盖、平整,未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且垃圾场处理不彻底。

检察机关再次与两部门召开沟通协调会,提出东湖城管执法局代为履行环境治理责任,尽快消除污染隐患;东湖城乡工作处加强对相关社区的督导、积极配合东湖城管执法局开展巡查工作。会后,东湖城管执法局委托某工程公司对涉案地块13023立方米垃圾进行彻底整治,并迅速着手绿化。

目前,当地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周边水域生态重现生机,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因素彻底消除。

尾渣堆场危害长江水体

青山区检察院介入促长江岸线复绿

2008年至2015年期间,某公司从武钢矿渣厂购进矿渣提取铁矿,将大量尾渣直接堆存在武惠堤外滩地新集码头,占地60余亩。尾渣堆场距离长江水面不到200米,一旦下雨,尾渣遇水溶解,产生滤液并下渗,污染土壤、地下水和长江水体。2018年5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对此情况进行了报道,引起省、市领导高度重视。

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迅速介入调查,依法向青山区水务局和区环境保护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青山区水务局、环保局组织人员将堆放在长江岸线边约5万吨尾渣迅速清除,青山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

青山区检察院还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对武惠堤外其他岸线区域深入摸排,又发现19个尾渣等固体废物堆放现场,及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组织人员清除17万吨固体废物。

青山区检察院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在通往江滩的21处下堤路采取管控措施,对新集码头与砂石集散中心2处重点防控,对全堤段及相关路口采取24小时巡查值守,对辖区长江岸线及时启动复绿工程。目前,岸线复绿工程已经完成。

渔业养殖污染下游湖水

多部门协调养殖户同意解除合同

下游湖(又称夏裕湖)位于黄石市西塞山区境内,水域面积约597亩,是西塞山工业园区生产、生活用水主要来源地,2013年经省政府批准,被列入湖北省第二批湖泊保护名录。

2005年,渔业养殖户游某与西塞山区河口镇政府签订为期30年的下游湖租赁承包合同,长期在湖中投肥养殖,造成湖水氮、磷含量超标,湖水富营养化,污染了下游湖水生态环境。中央环保督察组收到举报线索后,将该线索转交湖北省环保督察组,省环保督察组要求黄石市西塞山区政府限期整改。

2018年7月,黄石市西塞山区政府主动将案件线索转至西塞山区检察院,要求介入监督。西塞山区检察院经调查,分别向黄石市环境保护局、水利水产局以及西塞山区环境保护局、行政综合执法局等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另一方面主动上门与养殖户游某沟通,促使其明白投肥养殖的危害,并承诺将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最终,在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河口镇政府给予游某适当的经济补偿,游某也同意解除合同,困扰多年的下游湖投肥养殖难题得以解决。

制图/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