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网络赌博 宜昌一女子1个月输光公款千万余元

湖北日报 2019-02-18 19:23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康)在网络赌博集团的诱导下,宜昌女子王某挪用公款投注,输光公款1200多万元。2月18日从宜昌市猇亭法院获悉,王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发前,王某在宜昌某国有公司担任出纳。2017年9月,其因在“5oo彩票”非法网络平台投注赌博亏损,遂起意挪用单位公款“翻本”。同年9月至2018年1月,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以购买空白支票为由,分别从财务主管和会计手中取得单位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汇同自己出纳私章,私自填写转账支票和电汇凭证,将公款共计1253.8693万元,分多次转出归个人使用,其中1253.1983万元用于在“5oo彩票”非法网络平台充值进行投注赌博活动。

王某的手机支付记录显示,迷上网络赌博后,她很快输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为了“翻本”,她决定铤而走险,继而走上了挪用公款的不归路。2017年9月29日至11月16日,王某以交印花税、借支差旅费等名义,私自开具转账支票6份并加盖财务印鉴章,将21.36万元公款转入个人账户,后又通过手机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分多次将该款转入非法网络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投注赌博活动。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7日,她以退房款名义,私自开具总金额为66.991万元的转账支票5份,并加盖账务印鉴章,请公司同事张某(另案处理)“帮忙”到银行办理进账。在将资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后,张某又通过手机银行、提现等方式,将其中的66.32万元转给王某。王某收到后,分多次将该款转入“5oo彩票”非法网络平台提供的账户,用于在该网络平台充值进行投注赌博活动。

80余万元很快一输而光,王某也赌红了眼。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她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私自填写汇兑、电汇凭证32份并加盖财务印鉴章,将1165万余元公款用于投注赌博,最终血本无归。

王某也曾试图将公款的“窟窿”补上。2018年1月17日,她将“赢来”的28.3万元,通过他人以交房款的名义转入公司账户,但终究是杯水车薪。2018年1月31日,王某自感还款无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管理国有财产的工作,属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