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刘汉(左一)受审 新华社发
新华社记者杨维汉 邹伟 李鹏翔
据新华社电“被告人刘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月23日,审判长清朗洪亮的宣读声回荡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至此,刘汉、刘维等3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完成一审法律程序。
●庭审交锋
刘汉将否认的话挂在嘴边
3月31日清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两侧站满了围观的人群,多辆押解车辆鱼贯驶入。8时31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在刘汉等10人案的庭审上,首先由公诉人耗时1个小时20分钟,宣读厚达37页、近2万字的起诉书,对刘汉等被告人涉嫌的多起严重犯罪事实进行指控——“被告人刘汉,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四川省商会原副会长,曾任九届四川省政协委员、十届、十一届四川省政协常委。”公诉人指控,自1997年起,刘汉、孙某某在四川省绵阳市注册成立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龙集团”),并以汉龙集团及其他经济实体为依托,伙同刘维先后网罗了被告人唐先兵、仇德峰、刘小平、缪军等人,逐步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多数被告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而刘汉、刘小平等被告人否认指控。
“这人我不认识”“这件事我不知道”“这是其他人干的,后来才有人告诉我”“这都与我无关”……这些否认指控的话,被刘汉经常挂在嘴边。
对多起命案的举证质证,刘汉对指控及相关证据依然否认。对熊伟被害案,他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杀别人”;对周政被害案,他表示“和我无关,事前不知道这个事,事后也不知道这个事”;对于陈富伟等3人被害案,他表示“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我是在事情发生以后在报纸上看到过,我怀疑是刘维干的,我询问过刘维,他否认了。”
这与此前多数被告人的当庭陈述不符,甚至相互矛盾。旁听席上传来一阵低语声,人们感到有些意外。
●当庭指证
刘汉拥抱杀手嘱其注意安全
刘汉、刘维和孙某某三人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前两人分别在庭上受审,孙某某是另案犯罪嫌疑人。
法庭上,公诉人当庭宣读孙某某证言:我把此事(“大叫花”王永成扬言要炸汉龙公司)向刘汉汇报了,我还跟刘汉讲了“大叫花”是操社会的,手下有很多兄弟,刘汉听了以后非常生气,让我不要怕,找几个人把“大叫花”做掉,让他以后不再找公司的麻烦。
“我强烈要求法庭让孙某某出庭,与我当面对质,很多事情就清楚了。”在4月3日的庭审上,被告人刘汉突然提出这一要求。刘汉及辩护人对孙某某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表示质疑。
孙某某能否出庭作证,成为本案的关键。
经法庭查明,孙某某身患疾病正住院治疗,不便出庭。但刘汉及辩护人仍然坚持认为孙某某必须出庭。公诉人也认为,如果孙某某本人能出庭,将有利于查明事实。最终,根据孙某某的身体状况,经多方协调,孙某某确定能出庭作证。
“请法警带另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到庭。”4月12日8时36分,审判长话音刚落,全场鸦雀无声。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中年男子由法警带入法庭。他面色蜡黄、不住咳嗽,看起来十分虚弱。
法庭调查焦点集中在刘汉涉嫌授意、指使杀害王永成一案上。此前,刘汉及辩护人一直辩称,该案是孙某某指使他人所为,与刘汉无关。
孙某某说,杀害王永成的起因是汉龙集团一名员工与人发生冲突,打伤了王永成的小弟。王永成扬言要炸掉汉龙集团的保龄球馆、办公室和配给孙某某的车。孙某某向刘汉作了汇报,刘汉指示不要怕,找人把王永成做掉。
孙某某清楚地指明了刘汉下达“做掉”指示的具体时间、地点。他还证实,事发后,在刘汉授意下,他安排实施杀人的被告人孙华君、唐先兵、缪军等人去深圳,到刘汉的朋友范某某处躲藏,并分别给予了这些人奖励。
孙某某当庭回忆的一些细节也与其他证言、证据相印证。例如,缪军在案发后躲藏期间碰见刘汉,刘汉拥抱了缪军,嘱咐他“注意安全”。孙某某说,刘汉的这个举动令他印象比较深,“刘汉从来没有拥抱过谁。那种动作,我感觉对‘汉哥’来说,比给几十万元更隆重。比如我们做生意赚了10个亿,他也没有拥抱过我。”
刘汉向孙某某发问:“我跟你说叫你去教育他,还是我跟你说叫他们去教育他?”孙某某回答:“你说叫我去把他做掉。”
正是这一问话,刘汉露出了马脚。公诉人明确指出:“这足以证实,刘汉已经承认孙某某向他汇报过王永成准备炸汉龙,而且对孙某某作了明确指示。”
对刘汉一系列发问,孙某某均做了明确回答。刘汉多次语塞,手中拿着一大沓儿提问材料却不知从何问起,只好深深叹气。出人意料的是,此时孙某某突然安慰刘汉:“汉哥,我觉得(你要)选择面对。”
刘汉默然不语。这是两人在庭上的最后一句话。
●罪证如山
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清晰
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公诉人从黑罪到个罪逐一举证、控辩双方质证……随着庭审向纵深推进,刘汉等36名被告人构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具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逐渐清晰。
行为特征——使用枪支刀具,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2001年10月,刘汉等人在成都红顶夜总会娱乐时,与同在此处娱乐的史俊泉发生纠纷,刘汉提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杀死史俊泉,后放弃杀人行动;1999年,汉龙集团下属小岛公司在工程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村民产生矛盾,田伟带人对村民进行殴打;2000年10月的一天,刘维带人持枪在广汉市帕提亚大酒店的游戏机厅内借故闹事……
在刘汉等10人案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涉案的冲锋枪、“六四”式手枪等枪械以及制式子弹、钢珠弹等物证及照片。
公诉人指出,该组织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数量很大,危害极大,后果极其严重。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典型特征之一。
经济特征——通过多种非法手段形成强大经济实力;组织所获经济利益部分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起诉书指控:从1993年开始,刘汉、刘维、孙某某等人先后在四川省广汉市、成都市、什邡市、绵阳市等地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串通投标、骗取贷款等非法敛财行为。刘汉和刘维等人还分别依托汉龙集团等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不断壮大经济实力,获得巨额资产。
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大量证人证言,以证明汉龙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向金融机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493亿元、美元1.4亿元;出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证明刘维垄断当地赌博游戏机厅、河道采砂权,获利400余万元,通过暴力行为垄断广汉市赌博游戏厅获利数千万元。
法庭调查显示,被告人旷晓燕等人先后在境内邀约刘汉等20余人赴澳参赌,并安排被告人刘淼在澳门为赌客提供出码、换码等服务以获取洗码佣金。旷晓燕当庭供认,刘汉曾在成都向他支付赌债2亿余元,尚欠5亿余元。
组织特征——人数众多,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分工明确,层级明确;具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
公诉人指出,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刘汉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孙某某负责执行刘汉指示以及汉龙集团日常经营管理,刘小平负责汉龙集团财务管理,通过汉龙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活动聚敛钱财;刘维主要负责领导曾建军、陈力铭、文香灼等人充当打手或保镖,为该组织排挤打击对手。
从公诉人与被告人缪军当庭的问答中,刘汉对组织成员的控制与威慑可见一斑——
公诉人:你在归案后并没有马上供出刘汉的指使行为,有什么原因吗?
缪军:因为当时很害怕。
公诉人:怕什么?
缪军:刘汉黑白两道都能搞定,我不敢说。如果说了,我怕他出去以后,我家人生命受到威胁。我参与杀死王永成杀史俊泉,我和他们无冤无仇,是受到刘汉、孙某某的指使才去做的。
(作者: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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