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记者祝兆林)合法的行政审批许可超时未办结,将视为默认审批。昨日,市政府办下达相关规定,以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打造亲商的经济环境。
《行政审批(许可)不批准报告制度和办理超时默认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人向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受理人或责任科室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如未按承诺时限办结,申请人可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出具《超时默认通知书》。
市行政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后,确认审批合法的,将向申请人出具《超时默认通知书》,同时报送市监察局。市监察局将责令超时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补办相关行政审批(许可)批准文件,并将补办情况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
申请人在未取得超时单位补办的批准文件期间,《超时默认通知书》暂时替代该超时单位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可持《超时默认通知书》办理其他相关审批(许可)手续。
此外,对受理市民行政审批(许可)超时未办的单位和责任人,市监察局将定期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对其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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