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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简牍文化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历史镜鉴研究

万孝笑 2025-12-30 19:25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简牍是中华文明传承和传播的重要载体,云梦蕴藏着丰富的简牍文化资源,素有“秦简圣地”“简牍之乡”的美誉。2024年11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梦县博物馆参观出土秦汉简牍展时强调:“古代简牍非常珍贵,是我们国家信史的重要实物佐证,要善加保护,做好研究。”“让中华文明瑰宝永续留存、泽惠后人,激励人们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加强对古代简牍的活化利用是实现善加保护的题中之义,以云梦简牍文化赋能社会治理是中华文明泽惠后人的重要体现。“赋能”并非指不加辨析转化直接将简牍文化单向融入社会治理之中,而是在充分挖掘简牍文化所蕴含的治理特质与治理智慧的基础上,立足现代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目标导向,精准推动简牍文化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双向互动的动态过程。基于此,本文将沿着“为何-以何-如何”的思维进路,对云梦简牍文化赋能现代社会治理的逻辑基础、内容要素以及实践路径展开分析,以期为“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为有效激活现代社会治理的本土文化资源提供智识支持。

一、云梦简牍文化彰显独有的社会治理特质

文化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治理资源,具有凝聚共识、规范行为、敦风化俗等多重功能。云梦简牍文化的源头性、完备性、实践性等特质,又拓展延伸了其社会治理成效,使其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焕发着独有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云梦秦简所载秦律作为中华法系之源,为社会治理奠定了法治自信根基。法治自信是人们对法治的高度认同和坚定信心,是促使和推动人们自觉践行法治的重要动力。坚持法治文化自信是坚持法治自信的深层表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保持中国法治自信的“文明资本”和“文化资源”。 云梦睡虎地秦律代表着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法制文明,体现出了极大的创制精神和高超的立法智慧,有力地打破了“谈及法制史言必称希腊”的固有认知。例如,《封诊式》中“经死”“贼死”等篇是世界上迄今发现最早的法医记录,充分展现了古人对刑事证据法制的创见之功。云梦睡虎地秦律所展现的中华法系源头智慧,为坚定法治自信提供了充分理由和充足底气。而这种源自历史的文化自信,能够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实践,转化为人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人民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生发于心的法治自信和法治自觉,构成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的重要保障。

云梦秦简律文内容贴近基层实践,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文化参与基础。文化具有一种“化成”的过程性内涵,同治理的过程相互映照。文化参与作为文化治理的核心环节,是实现善治目标、构建治理共同体的关键路径。秦奉行“事皆决于法”的法家思想理念,建立起了一套极为严密繁杂的律令体系。云梦秦简不仅系统展现了秦律令体系的整体架构,更精细呈现了秦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细节,律文内容广泛覆盖生态保护、农牧生产、集市交易等各类生活治理场景,范围涉及户籍管理、疫病防治、离任审计等诸多治理领域。其中,《法律答问》尤为独特,其以问答结构将抽象律文置于具体案例情境之中,生动地说明了秦法律适用原则及程序规则,体现了援法断罪、矜老恤幼、执法原情等法律理念。云梦秦简律文内容上与民生百态的紧密相连性以及表达形式上的丰富鲜活性,使其天然具备跨越时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为文化有效进入社会治理过程奠定了主体基础,为激发群众文化参与热情、凝聚社会治理共识提供了有力支撑。

云梦秦简律文经基层法吏抄录传世,为社会治理注入了法治精神动力。区别于其他出土文献多为官署存卷、制度成文,云梦秦简发现于秦基层法律工作者“喜”的墓葬,来自其日常誊抄与案牍记录。透过“喜”及其所留下的律令条文,可以深刻感受到其对法律的敬畏、对职责的坚守,同时亦可具象感知到一种经由基层个体主动践行而得以延续的法治精神样态。榜样是德治的有效资源、动能和机制,其可经由移情、认同、想象、践行的治理逻辑,帮助受众从公共事务的“旁观者”成长为公共利益的“建设者”与“共享者”。推动法治精神融入社会治理,尤需可感可学的榜样引领。“喜”作为真实具体的历史人物和生动形象的法治精神符号,可有效唤起人们内心的道德共鸣和情感认同。这份共鸣和认同可以激发人们在社会治理中的责任感与主动性,推动社会向上向善力量的形成,进而构成培育法治先锋和自治楷模的重要资源和不竭动能。

二、云梦简牍文化蕴含丰富的社会治理智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血脉,蕴藏着解决现代社会治理难题的智慧方法。尽管云梦简牍文化距今千年,但其中所内含的吏明律令、赏信罚必、以时禁发等治理理念及经验,仍可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历史镜鉴与现实启发。

一是吏明律令、以教导民的治理理念。秦高度重视对官吏的品格塑造,云梦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提出“五善五失”说,明确赋予官吏“治”与“教”的双重角色,尤其强调吏要担负起执行传播律令的职责。同时,《语书》提出“凡法律令者,以教导民,去其淫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也”,意指所有法律令的目的都在于教化民众,使之去除恶习、趋向善行。在这一理念下,秦律将见义勇为、孝悌慈爱等道德伦理要求融入条文设计中,以律令的强制力保障教化的推行。例如,《法律答问》规定“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明确路遇老弱不避者也要以罚款论处,对“拯溺者”则要“勿论过限”。受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观念以及清末民初以来法律现代化运动的影响,作为中国法律渊源的秦代法律制度曾长期被冠以“苛酷”之名,随着出土秦律令文献的不断整理与公布,越来越多的材料证实,秦法是礼法结合的产物,其中也蕴含人文关怀。这种以吏为纽带、以法为媒介,将法律权威与伦理教化相联结的治理路径,既对强化当时秦基层社会法律观念及风俗整合起到了实际作用,也与当今从严治吏、德法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等治理理念存有一定相通之处。

二是赏信罚必、责有所归的治理方法。秦注重以赏罚二柄推动律令施行,强调通过建立清晰的奖惩规则引导民众积极依法行事。云梦睡虎地秦简《厩苑律》规定耕牛季评“最者赐酒,殿者谇”,《法律答问》记载告发奸恶或捕获罪人可“购二两”。中国古代“赏”的思想和制度探索深具启发性,当治理者执刑罚之柄时总居于被动的“治已然之病”地位,执庆赏之柄时可转为“防未然之病”的积极主动一方,“赏”的制度实践以其特有的信息汇集与甄别、行为正向引导等功能为大规模治理创造了可能。为确保令行禁止,秦律还构建起了一套严密的责任体系,包括《效律》“令官啬夫、冗吏共偿败禾粟”体现出的纵向垂直连坐责任、《秦律杂抄》“所城有坏者,县司空、署君子将者,赀各一甲”中的横向岗位细分责任以及《工律》“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中的产品质量终身追溯责任。为最大限度发掘调动社会力量,秦基层社会法律观念具有充分发挥法律多功能性、为立法者与实施者创造互动空间等特征,吏民并非仅为秦法下的被动承受者,基层社会的各种群体也在共同推动法律实践向前展开。尽管重刑威慑、严刑酷法是秦律的底色,但其中所蕴含的赏罚并举、权责明晰的治理智慧,仍可为破解当下基层治理执行疲软之困提供历史镜鉴。

三是顺时而治、防治结合的治理策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追求,至秦开始在律令中得到体系性的表达。云梦睡虎地秦简《田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环保法令,其所载的“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等内容,深刻体现了古人以时禁发、取予有节的生态理念,展现了古人对自然运行客观规律的尊重以及对保障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的理性思考。除此类依循生态系统自然节律而设计的普适性规则外,《田律》亦对因遇丧事而需伐木制造棺椁者作出了立法上的例外安排,实现了对原则性禁令与灵活性例外相结合。针对流行疫病,秦代同样以律令建立起了覆盖疫情监测、隔离消杀、医疗救治等环节的防控体系。《封诊式》明确要求发现疫情必须即刻上报,《法律答问》特别规定患疫病罪者“当迁疠所”,《田律》通过禁止“粪池泽”等切断疫病滋生源头。云梦秦简所蕴含的顺时立制与防治并重的治理智慧,不仅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文化滋养,也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社会风险防控能力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云梦简牍文化赋能现代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

德治、自治、法治是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点,也是云梦简牍文化赋能社会治理的关键着力点。要立足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需求,推动云梦简牍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保障其在社会治理中的效能得以充分释放。

一是加强云梦简牍文化的内容挖掘转化,拓展社会治理的德治资源。云梦简牍文化内容庞杂,既蕴含契合现代治理理念的优秀因子,也存在反映封建礼制观念的落后要素,需遵循“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的标准科学甄别、扬弃继承。对于其中具有借鉴价值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转化为人民群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通俗道理和德治话语,并面向时代的新进步新发展,对简牍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完善和拓展,使之合理自然地融入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之中。例如,秦律所推行的“以法为教”,虽徒具普法之形,其内核却是服务于专制统治的治理工具主义。在对之进行转化发展时,需要融入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精神理念,借助现代法治话语体系进行新的制度表达。同时,要注重依托数字技术创新简牍文化的呈现方式和传播载体,使“喜”“黑夫”等历史人物和律文故事以可视化、互动化方式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当前云梦县博物馆推出了文物魔墙、文博AI一体机以及简牍全息数字化体验区等产品平台,未来需持续推动简牍文化与人工智能、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确保简牍文化真正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孕育社会文明风尚的活水源泉。

二是健全云梦简牍文化的社会参与机制,增强社会治理的自治活力。文化治理本质是以人为主体的治理,实现以文化人、以文促治,关键在于打通人民群众文化参与的常态化、制度化渠道。组织网络机制是文化赋能社会治理的结构性支撑,是保障人民群众有效参与文化治理的基础前提。党建引领是激发文化治理效能的核心引擎,要持续严密党的基层组织治理网络,依托“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简牍文化、网格管理等的深度融合,通过“头雁”“先锋”工程充分发挥党员在文化参与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注重协同法律明白人、文化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力量,联动村民议事会、法律讲堂等治理平台,采用“板凳上说法”“树荫下话法”“庭院中释法”等方式进村入户,将云梦简牍文化有机嵌入群众自治实践场景中,让人民群众在日用而不觉中受到文化熏陶。长效激励机制是维持群众文化参与动力的重要依托,要将简牍中蕴含的睦邻友好、见义勇为等传统美德精准融入先进模范评选机制中,常态化开展家风晾晒、简牍文化知识竞赛等治理活动,并探索与道德积分评价机制的有效对接,实现物质与精神、隐性与显性激励相结合,推动简牍文化持续转化为基层善治内生动能。例如,云梦县所推行的“德育银行”治理机制便可成为文化参与激励的重要载体,可探索将文化学习、文化讲解、文化服务等要素纳入德育积分评价体系,加强“德育银行”与“睡虎地法治大讲堂”、博物馆志愿讲解、简牍文化活动等的衔接融合,形成“学习-实践-激励”的良性治理闭环。

三是激活云梦简牍文化的纠纷调解功能,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水平。刚性的法律制度与复杂的社会矛盾之间存在诸多张力,需要借助文化的柔性力量加以缓和润滑,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有效化解。云梦简牍文化中蕴含的法元素与道德理念,为其融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了天然依凭,为提升社会矛盾化解的效能和温度提供了深层支撑。推动云梦简牍文化与国家法律、乡规民约紧密结合,将简牍文化融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机制运行全过程,以简牍文化赋能“一站式”解纷平台建设,将简牍文化精准嵌入“调解-诉讼”分层递进的多元解纷工作体系。当前云梦县正在推进实施“古法今释”工程,探索建立“简法有约”自治模式,培育“法律文明人”包联重点家庭参与调解纠纷,以秦简“法脉”助力前端多调、极简诉调和多元联调。实现文化治理功能的实质激活,意味着不能仅将之作为静态的治理内容或工具,而是还要一并引入动态的治理过程视角,深刻把握文化作为社会治理方法论的重要意涵。未来需进一步提炼展示简牍文化所内含的具有柔性解纷意义的文化精髓,打造创建“简化矛盾”等调解文化品牌,运用简牍文化中蕴含的“尚法”“孝悌”等价值理念进行释法明理,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促成事心双解。注重简牍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的有机融合,加强简牍文化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有效融入,发挥文化在调解过程中的教育感化作用,深化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治理。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是社会治理的根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结构性矛盾,离不开文化的浸润与整合。云梦简牍文化蕴含着独有的社会治理特质和丰富的治理智慧,构成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文化之源和自信之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面向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要秉持寓文于治的文化自觉,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持续激发云梦简牍文化的治理活力,提升简牍文化资源在现代治理场域中的创造性转化能力,使千年法脉成为培育现代法治精神的赋活因子,使千年文脉真正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力量之基。

注:该文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是这个理”专项“ 我家有简牍”理论成果。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万孝笑(湖北大学法学院讲师)

责编:沈素芬

简牍是中华文明传承和传播的重要载体,云梦蕴藏着丰富的简牍文化资源,素有“秦简圣地”“简牍之乡”的美誉。2024年11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梦县博物馆参观出土秦汉简牍展时强调:“古代简牍非常珍贵,是我们国家信史的重要实物佐证,要善加保护,做好研究。”“让中华文明瑰宝永续留存、泽惠后人,激励人们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加强对古代简牍的活化利用是实现善加保护的题中之义,以云梦简牍文化赋能社会治理是中华文明泽惠后人的重要体现。“赋能”并非指不加辨析转化直接将简牍文化单向融入社会治理之中,而是在充分挖掘简牍文化所蕴含的治理特质与治理智慧的基础上,立足现代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目标导向,精准推动简牍文化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双向互动的动态过程。基于此,本文将沿着“为何-以何-如何”的思维进路,对云梦简牍文化赋能现代社会治理的逻辑基础、内容要素以及实践路径展开分析,以期为“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为有效激活现代社会治理的本土文化资源提供智识支持。

一、云梦简牍文化彰显独有的社会治理特质

文化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治理资源,具有凝聚共识、规范行为、敦风化俗等多重功能。云梦简牍文化的源头性、完备性、实践性等特质,又拓展延伸了其社会治理成效,使其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焕发着独有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云梦秦简所载秦律作为中华法系之源,为社会治理奠定了法治自信根基。法治自信是人们对法治的高度认同和坚定信心,是促使和推动人们自觉践行法治的重要动力。坚持法治文化自信是坚持法治自信的深层表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保持中国法治自信的“文明资本”和“文化资源”。 云梦睡虎地秦律代表着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法制文明,体现出了极大的创制精神和高超的立法智慧,有力地打破了“谈及法制史言必称希腊”的固有认知。例如,《封诊式》中“经死”“贼死”等篇是世界上迄今发现最早的法医记录,充分展现了古人对刑事证据法制的创见之功。云梦睡虎地秦律所展现的中华法系源头智慧,为坚定法治自信提供了充分理由和充足底气。而这种源自历史的文化自信,能够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实践,转化为人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人民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生发于心的法治自信和法治自觉,构成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的重要保障。

云梦秦简律文内容贴近基层实践,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文化参与基础。文化具有一种“化成”的过程性内涵,同治理的过程相互映照。文化参与作为文化治理的核心环节,是实现善治目标、构建治理共同体的关键路径。秦奉行“事皆决于法”的法家思想理念,建立起了一套极为严密繁杂的律令体系。云梦秦简不仅系统展现了秦律令体系的整体架构,更精细呈现了秦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细节,律文内容广泛覆盖生态保护、农牧生产、集市交易等各类生活治理场景,范围涉及户籍管理、疫病防治、离任审计等诸多治理领域。其中,《法律答问》尤为独特,其以问答结构将抽象律文置于具体案例情境之中,生动地说明了秦法律适用原则及程序规则,体现了援法断罪、矜老恤幼、执法原情等法律理念。云梦秦简律文内容上与民生百态的紧密相连性以及表达形式上的丰富鲜活性,使其天然具备跨越时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为文化有效进入社会治理过程奠定了主体基础,为激发群众文化参与热情、凝聚社会治理共识提供了有力支撑。

云梦秦简律文经基层法吏抄录传世,为社会治理注入了法治精神动力。区别于其他出土文献多为官署存卷、制度成文,云梦秦简发现于秦基层法律工作者“喜”的墓葬,来自其日常誊抄与案牍记录。透过“喜”及其所留下的律令条文,可以深刻感受到其对法律的敬畏、对职责的坚守,同时亦可具象感知到一种经由基层个体主动践行而得以延续的法治精神样态。榜样是德治的有效资源、动能和机制,其可经由移情、认同、想象、践行的治理逻辑,帮助受众从公共事务的“旁观者”成长为公共利益的“建设者”与“共享者”。推动法治精神融入社会治理,尤需可感可学的榜样引领。“喜”作为真实具体的历史人物和生动形象的法治精神符号,可有效唤起人们内心的道德共鸣和情感认同。这份共鸣和认同可以激发人们在社会治理中的责任感与主动性,推动社会向上向善力量的形成,进而构成培育法治先锋和自治楷模的重要资源和不竭动能。

二、云梦简牍文化蕴含丰富的社会治理智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血脉,蕴藏着解决现代社会治理难题的智慧方法。尽管云梦简牍文化距今千年,但其中所内含的吏明律令、赏信罚必、以时禁发等治理理念及经验,仍可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历史镜鉴与现实启发。

一是吏明律令、以教导民的治理理念。秦高度重视对官吏的品格塑造,云梦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提出“五善五失”说,明确赋予官吏“治”与“教”的双重角色,尤其强调吏要担负起执行传播律令的职责。同时,《语书》提出“凡法律令者,以教导民,去其淫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也”,意指所有法律令的目的都在于教化民众,使之去除恶习、趋向善行。在这一理念下,秦律将见义勇为、孝悌慈爱等道德伦理要求融入条文设计中,以律令的强制力保障教化的推行。例如,《法律答问》规定“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明确路遇老弱不避者也要以罚款论处,对“拯溺者”则要“勿论过限”。受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观念以及清末民初以来法律现代化运动的影响,作为中国法律渊源的秦代法律制度曾长期被冠以“苛酷”之名,随着出土秦律令文献的不断整理与公布,越来越多的材料证实,秦法是礼法结合的产物,其中也蕴含人文关怀。这种以吏为纽带、以法为媒介,将法律权威与伦理教化相联结的治理路径,既对强化当时秦基层社会法律观念及风俗整合起到了实际作用,也与当今从严治吏、德法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等治理理念存有一定相通之处。

二是赏信罚必、责有所归的治理方法。秦注重以赏罚二柄推动律令施行,强调通过建立清晰的奖惩规则引导民众积极依法行事。云梦睡虎地秦简《厩苑律》规定耕牛季评“最者赐酒,殿者谇”,《法律答问》记载告发奸恶或捕获罪人可“购二两”。中国古代“赏”的思想和制度探索深具启发性,当治理者执刑罚之柄时总居于被动的“治已然之病”地位,执庆赏之柄时可转为“防未然之病”的积极主动一方,“赏”的制度实践以其特有的信息汇集与甄别、行为正向引导等功能为大规模治理创造了可能。为确保令行禁止,秦律还构建起了一套严密的责任体系,包括《效律》“令官啬夫、冗吏共偿败禾粟”体现出的纵向垂直连坐责任、《秦律杂抄》“所城有坏者,县司空、署君子将者,赀各一甲”中的横向岗位细分责任以及《工律》“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中的产品质量终身追溯责任。为最大限度发掘调动社会力量,秦基层社会法律观念具有充分发挥法律多功能性、为立法者与实施者创造互动空间等特征,吏民并非仅为秦法下的被动承受者,基层社会的各种群体也在共同推动法律实践向前展开。尽管重刑威慑、严刑酷法是秦律的底色,但其中所蕴含的赏罚并举、权责明晰的治理智慧,仍可为破解当下基层治理执行疲软之困提供历史镜鉴。

三是顺时而治、防治结合的治理策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追求,至秦开始在律令中得到体系性的表达。云梦睡虎地秦简《田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环保法令,其所载的“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等内容,深刻体现了古人以时禁发、取予有节的生态理念,展现了古人对自然运行客观规律的尊重以及对保障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的理性思考。除此类依循生态系统自然节律而设计的普适性规则外,《田律》亦对因遇丧事而需伐木制造棺椁者作出了立法上的例外安排,实现了对原则性禁令与灵活性例外相结合。针对流行疫病,秦代同样以律令建立起了覆盖疫情监测、隔离消杀、医疗救治等环节的防控体系。《封诊式》明确要求发现疫情必须即刻上报,《法律答问》特别规定患疫病罪者“当迁疠所”,《田律》通过禁止“粪池泽”等切断疫病滋生源头。云梦秦简所蕴含的顺时立制与防治并重的治理智慧,不仅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文化滋养,也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社会风险防控能力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云梦简牍文化赋能现代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

德治、自治、法治是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点,也是云梦简牍文化赋能社会治理的关键着力点。要立足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需求,推动云梦简牍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保障其在社会治理中的效能得以充分释放。

一是加强云梦简牍文化的内容挖掘转化,拓展社会治理的德治资源。云梦简牍文化内容庞杂,既蕴含契合现代治理理念的优秀因子,也存在反映封建礼制观念的落后要素,需遵循“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的标准科学甄别、扬弃继承。对于其中具有借鉴价值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转化为人民群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通俗道理和德治话语,并面向时代的新进步新发展,对简牍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完善和拓展,使之合理自然地融入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之中。例如,秦律所推行的“以法为教”,虽徒具普法之形,其内核却是服务于专制统治的治理工具主义。在对之进行转化发展时,需要融入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精神理念,借助现代法治话语体系进行新的制度表达。同时,要注重依托数字技术创新简牍文化的呈现方式和传播载体,使“喜”“黑夫”等历史人物和律文故事以可视化、互动化方式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当前云梦县博物馆推出了文物魔墙、文博AI一体机以及简牍全息数字化体验区等产品平台,未来需持续推动简牍文化与人工智能、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确保简牍文化真正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孕育社会文明风尚的活水源泉。

二是健全云梦简牍文化的社会参与机制,增强社会治理的自治活力。文化治理本质是以人为主体的治理,实现以文化人、以文促治,关键在于打通人民群众文化参与的常态化、制度化渠道。组织网络机制是文化赋能社会治理的结构性支撑,是保障人民群众有效参与文化治理的基础前提。党建引领是激发文化治理效能的核心引擎,要持续严密党的基层组织治理网络,依托“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简牍文化、网格管理等的深度融合,通过“头雁”“先锋”工程充分发挥党员在文化参与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注重协同法律明白人、文化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力量,联动村民议事会、法律讲堂等治理平台,采用“板凳上说法”“树荫下话法”“庭院中释法”等方式进村入户,将云梦简牍文化有机嵌入群众自治实践场景中,让人民群众在日用而不觉中受到文化熏陶。长效激励机制是维持群众文化参与动力的重要依托,要将简牍中蕴含的睦邻友好、见义勇为等传统美德精准融入先进模范评选机制中,常态化开展家风晾晒、简牍文化知识竞赛等治理活动,并探索与道德积分评价机制的有效对接,实现物质与精神、隐性与显性激励相结合,推动简牍文化持续转化为基层善治内生动能。例如,云梦县所推行的“德育银行”治理机制便可成为文化参与激励的重要载体,可探索将文化学习、文化讲解、文化服务等要素纳入德育积分评价体系,加强“德育银行”与“睡虎地法治大讲堂”、博物馆志愿讲解、简牍文化活动等的衔接融合,形成“学习-实践-激励”的良性治理闭环。

三是激活云梦简牍文化的纠纷调解功能,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水平。刚性的法律制度与复杂的社会矛盾之间存在诸多张力,需要借助文化的柔性力量加以缓和润滑,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有效化解。云梦简牍文化中蕴含的法元素与道德理念,为其融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了天然依凭,为提升社会矛盾化解的效能和温度提供了深层支撑。推动云梦简牍文化与国家法律、乡规民约紧密结合,将简牍文化融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机制运行全过程,以简牍文化赋能“一站式”解纷平台建设,将简牍文化精准嵌入“调解-诉讼”分层递进的多元解纷工作体系。当前云梦县正在推进实施“古法今释”工程,探索建立“简法有约”自治模式,培育“法律文明人”包联重点家庭参与调解纠纷,以秦简“法脉”助力前端多调、极简诉调和多元联调。实现文化治理功能的实质激活,意味着不能仅将之作为静态的治理内容或工具,而是还要一并引入动态的治理过程视角,深刻把握文化作为社会治理方法论的重要意涵。未来需进一步提炼展示简牍文化所内含的具有柔性解纷意义的文化精髓,打造创建“简化矛盾”等调解文化品牌,运用简牍文化中蕴含的“尚法”“孝悌”等价值理念进行释法明理,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促成事心双解。注重简牍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的有机融合,加强简牍文化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有效融入,发挥文化在调解过程中的教育感化作用,深化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治理。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是社会治理的根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结构性矛盾,离不开文化的浸润与整合。云梦简牍文化蕴含着独有的社会治理特质和丰富的治理智慧,构成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文化之源和自信之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面向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要秉持寓文于治的文化自觉,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持续激发云梦简牍文化的治理活力,提升简牍文化资源在现代治理场域中的创造性转化能力,使千年法脉成为培育现代法治精神的赋活因子,使千年文脉真正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力量之基。

注:该文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是这个理”专项“ 我家有简牍”理论成果。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万孝笑(湖北大学法学院讲师)

责编: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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