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的双休,被“顺手改下报表”的指令打断,越来越多的职场打工人发现,休息日顺手处理工作正在成为一种无法拒绝的常态。近日,上海法院对一起隐形加班案作出判决,以司法的权威,为陷入隐形加班的广大劳动者撑了腰。
身处数字化时代,即时通讯工具让生活和工作的物理界限更模糊,加班变得隐蔽了。隐形加班大多披着“顺手、着急、帮个忙”的外衣,拒绝,显得不敬业、不担当,甚至影响后续职业发展。接受,看似拥有了职场人应有的灵活和担当,却是无形中对劳动者休息权的软侵占。
认定事实加班,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从法律层面上看,《劳动法》早已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为用人单位提供实际劳动的,应当支付加班费。但在实践中,隐形加班的认定仍然面临着许多难题,比如,线上加班时间零散难以统计,部分用人单位将加班未审批当作借口等等。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有意识留存相关加班证据,包括邮件往来、聊天记录等。用人单位也应建立规范透明的加班管理制度,非紧急事务尽量避免在休息时间安排员工处理,确需临时安排工作任务的,要正视劳动者的额外付出,主动将相关工作计入加班,履行法定义务。
休息是为了更好出发,用人单位应尊重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充足、高质量的休息有助于劳动者保持身心健康和工作热情,更好的平衡工作与生活,维护职业长期稳定发展。用人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任务,让劳动者在工作之余有放松与调整状态的休息时间。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权。
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彼此理解、双向奔赴。如今,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用人单位难免会遇到突发情况,需要员工临时配合。用人单位要通过合理调休、依法适当补偿等方式让员工的付出得到应有回报。要摒弃效率低下、流程冗余等管理模式,实行科学管理、合理分工,减少不必要的加班,提升工作效能。劳动者要增强维权意识与沟通能力,面对隐形加班时,在适度配合的同时,可与用人单位就工作安排、完成期限等进行协商,明确双方边界。
这起隐形加班案的判决,并不是个案,湖北、浙江近几年均有类似判决。成为司法案例是对当前职场文化的一次纠偏,随着类似案件的普及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期待身处更健康的职场文化,劳动者的休息日不必匆匆忙忙、连滚带爬,而是从从容容、游刃有余。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安宁(湖北宜昌“我们正当阳”团队、中共当阳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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