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服务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这是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中心大局的务实举措,展现出检察机关坚定护航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
胸怀“国之大者”,“自转”服从“公转”。湖北正处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关键时期,致力于推动经济实力实现整体跃升。面对“地区生产总值迈上6万亿元台阶”后向更高目标迈进、超过1000万户市场主体活力亟待释放,以及“51020”现代产业集群向高端跃升等一系列宏伟目标与复杂任务,经济健康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法治力量的精准护航。“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国检察长会议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锚定了服务大局的航向。湖北检察机关因地制宜,立足检察职能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充分证明检察履职绝非经济发展的旁观者,而是服务于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一核心任务的保障性力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关键在于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实现惩治犯罪与维护秩序并举。当前,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不仅侵扰市场健康发展,更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此类犯罪,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直接体现。与此同时,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更精准的司法办案,切断权力寻租链条,保障资源要素依规高效配置,也是清除经济发展“蛀虫”、营造清廉营商环境的必要之举。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关键在落实,核心在平等。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关键在于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这直指实践中影响企业公平感、安全感的痛点,某些地方存在的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扭曲了市场竞争,挫伤了投资信心。检察机关通过专项监督予以纠治,正是以法律监督利剑,捍卫“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核。专项行动将“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与“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升行动”相结合,更体现了从个案纠偏到机制完善的源头治理思维。这要求检察履职必须超越被动司法,主动切入市场建设的制度层面,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稳预期,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抓纲带目,纲举目张。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将宏观政策精准转化为可量化、可感知的司法实践,系统性做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譬如,湖北检察机关2025年就以“服务支点建设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支点建设 保护科技创新”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1.9万件,通过办案为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5.8亿元,交出了一份用硬核数据、刚性监督和柔性司法书写的高分答卷。这不仅仅是数字的增长,更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成色与温度的具体体现。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秩序,通过平等保护激发活力,通过保护创新点燃引擎,通过司法为民夯实根基,检察机关正将法治保障精准滴灌到阻碍国内大循环畅通的堵点卡点上,诠释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
专项行动的部署与推进绝不会是一时一域之举,而是检察机关深刻把握“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自觉实践,是确保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展望前路,持续优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必将如阳光雨露般滋养荆楚大地市场主体茁壮成长,激发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推动检察机关在服务新时代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向常荣(宜昌检察 “检言之”网评团队、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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