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制度越来越趋向于公平性,对生病才想起来交医保的人设置参保门槛,没毛病。近日,湖北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2025年起,居民医保参保将设置医保待遇等待期,即未在规定期限缴费或上一年度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将经历3个月待遇等待期,不仅如此,每多断保1年,则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此规定将让越来越多的群众形成一个重要共识——医保不再是即买即用的“消费品”。
医疗费用不断攀升的今天,一旦遭遇意外伤害或是得重病,将给自己和整个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和经济压力,医保的保障作用愈发凸显。而医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稳定的医保基金池来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这也意味着,居民若是按时参保缴费,就能享受医保制度提供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在面临疾病和医疗风险时可以有所依靠,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没必要交医保,不同年龄群体理由各不相同。部分年轻人认为“身体好交了医保用不上”,部分老年人认为“生病再交医保才划算”,医保在越来越多人眼里成为一种“快消费品”。由于我国不是强制参保,如果再不设置规定强制约束,医保基金池容量将越来越少,等到想起来用医保再交医保,晚了。
设置待遇等待期,保障按时缴费居民权益。今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实施,明确了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我们可以看到,除了上文提到的待遇等待期,还针对连续参保的居民设置了参保激励机制,即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一次;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一次。“约束+激励”双制度的安排维护了全体参保人的权益,这也从侧面提醒了参保人若不及时参保,不仅会影响医保待遇的及时享受,也会对个人的健康及经济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设置待遇等待期,“罚”不是核心目的。部分网民在看到《意见》后,对待遇等待期设置初衷不解,认为其最终目的就是“不让老百姓享受国家福利”。实则不然,不妨将实际待遇等待期理解交通规则中的红绿灯设置,设置红绿灯是帮助群众更快理解规则设定,知道如何规划出行,谁会觉得红灯出现是“故意”不让路人行走?而设置待遇等待期就是能让群众能够主动规划、连续参保,避免因保障空窗期而面临医疗风险。
设置待遇等待期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引导社会形成连续参保共识,通过该机制,会有越来越多的群众认识到医保是需要长期参与的保障制度,只有建立更加稳定、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参保群众才能终身受益。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姗(湖北省“医路高歌”网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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