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视评:家长不在孩子被抽血,不该通知监护人同意吗?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2025-08-09 13:44

8月7日媒体报道,广东省湛江市霞山村,一群工作人员在房东带领下,凌晨上门给独自在家的两个孩子抽血,引发关注。

据介绍,当事人的小孩发烧,前往诊所看病,诊所按照规定上报了这件事。当天晚上,卫生部门查到了家长的电话,打了很多次电话但并未成功接通。按照规定,需要尽快确认是否为基孔肯雅热的症状并采取措施,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派了民警和医生前往确认,并叫了房东开门,进行了当场抽血。

而据媒体报道,孩子的妈妈是一名单亲母亲,带着孩子在外面读书和打工,白天照顾孩子,晚上上夜班。8月4日凌晨,工作人员在没有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带人上门为两个孩子抽血。当时,她的儿子和女儿都已经睡觉,忽然被叫起来抽血,并在事后感到头晕。

没有监护人在场,有权利抽未成年孩子的血吗?当事人的发问,也引发舆论的关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二条,未成年人的医疗同意权具有特殊性,对未成年人实施抽血等特殊检查,需要向其监护人说明并取得同意。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条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且对他人权益损害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措施,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做到科学、精准、有效。

对公民身体进行抽血,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行为,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进行的动作。显然,当地虽然是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但在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尤其是凌晨上门叫醒睡梦中的孩子,给他们抽血,做法是欠妥的,也会引来公众“必须这时候抽血吗”的质疑。而至于真实情况是否真有那么紧急,我们也期待当地给出更权威的回应。

公众关心湛江这个事,其实是关心公民本身的基本权利有没有得到保障。这种关心不是“管闲事”,因为公民对此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面对群众越来越细致的关注,有关部门应该意识到,即便是特殊情况下的执法,既要“合法合规”,也要“合情合理”。

出镜:沈素芬

文字:沈素芬  徐小明(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拍摄 / 剪辑:周雅玲

统筹:伍佳佳、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