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一种新型的“啃小族”现象正在社交媒体上蔓延,父母将子女包装成“网红儿童”,通过拍摄短视频、直播带货等方式牟利,使亲子关系异化为赤裸裸的商业合作关系。这种现象不仅扭曲了正常的亲子关系,更是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千万粉丝的网红小萌娃被哥哥故意绊倒,重重摔在水泥地上,疼得大声痛哭,一旁的妈妈不仅不心疼,反而一边拍视频一边哈哈大笑。不久后,该萌娃被爆四岁仍未上幼儿园,萌娃妈妈承认视频为摆拍。无独有偶,一些“亲子账号”为了博流量,炒热度,让儿童通过暴饮暴食、摆拍剧本打架、测评成年人化妆品乃至带货暴露服装等方式营销。本应是充满爱意记录成长的“晒娃”变成精心运营家庭事业的“啃娃”;父母从本应承担保护、教育与关爱的责任的“监护人”变成钻营“吸睛”、流量变现的“经纪人”;孩子本应在父母爱的港湾成长,却被物化成为商业变现的工具;家庭本应是提供情感支撑的温馨港湾,却沦为了一些家长刻意制造“姐妹争宠”“兄弟互殴”的冲突剧情开展“商业表演”的“舞台”,这些行为从根本上改变了亲子关系的本质,扭曲了儿童对真实人际关系的认知,挑战了公众的道德底线。
将儿童包装为“网红”,短时间内大量引流变现,无异于拔苗助长。流量带来的经济利益与物质享受容易让还没有形成正确金钱观念的儿童产生轻易成功的错觉,从而不愿在现实中付出脚踏实地的努力。在商业表演的浸染下,儿童容易形成扭曲的价值观,将人气、点赞量、打赏金额作为衡量自我价值的标准。一些父母甚至让孩子停下学业,在各种线上线下的商业活动中穿梭,严重影响了其接受系统教育的权利。即使在校园环境中,“网红”光环也让他们与同龄人难以建立真实的友谊。
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代理未成年子女行使权利,但这种代理权是否包含将子女生活商业化、过度曝光其隐私的内容,法律并未给出清晰答案。当家长以“记录成长”为名行“流量变现”之实,现行法律难以有效干预这种监护权的灰色地带滥用。
尽管《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对违规账号采取封禁等措施,但现实中平台对晒娃视频内容审核标准趋于宽松,对违规内容审核不到位甚至采取默认态度,一些平台甚至通过推广活动和打榜赛等方式,主动刺激此类内容生产,算法推荐机制形成的“高点击量-高推荐量”闭环,这种纵容加剧了“网红儿童”营销乱象的蔓延。
面对“网红儿童”乱象的复杂成因与多重危害,单一主体的努力难以奏效,需要家庭、平台、政府及社会形成治理合力,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只有当法律威慑、平台责任、家庭教育与社会监督形成闭环,“啃小”歪风才能得到根本遏制,还儿童一个健康纯净的成长环境。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晏燕(宜昌夷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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