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以诚信为基,共筑消费新生态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2025-05-12 22:47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就“七天无理由退货”线上线下监管问题答记者问。在数字化与消费升级的双重浪潮下,我们已经习惯了线上交易购物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手指轻轻一点,商品不满意即可退回,甚至无需解释理由。然而,当我们走进实体店,面对店员“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的冰冷回应时,难免感到落差。同样是购物,为何线下与线上的退货条件差距如此之大?

电商平台之所以能推行无理由退货,并非单纯出于对消费者的“优待”,而是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线上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线上交易中,物流和验货流程能确保商品二次销售的可行性,宽松的退货条件又能减轻消费者的决策压力,刺激购买意愿。

线下与线上的退货条件差距如此之大,或许并不在于规则的差异,而在于信任的缺失。反观线下交易,商品如有质量问题,商家承担退货义务,是“有理由”退货。究其原因是消费者能够现场体验、现场验收商品,购买商品后“无理由退货”将不合理增加商家成本。至此,许多商家仍停留在“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离柜不认”的传统思维里。他们担心,一旦开放“无理由退货”,可能会面临更高的成本或被少数消费者滥用,从而增加了商家对退货风险的担忧。

信任,本应是商业的基础,但信任不能只是单方面的。现实交易中,少数人利用退货规则钻空子,导致消费群体信用受损,让诚信消费者为此买单。线下交易常常因商家过度防范,错失了与消费者建立长期关系的机会。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商业的本质是价值的交换,需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理想的消费生态,应是商家能提供更宽松的退货条件,消费者合理行使权利,形成双向的信任奔赴。因此,线下零售要想在电商时代保持竞争力,不能仅靠商品本身,更要靠服务体验和对消费者的信任。当商家不再把消费者当作潜在的“薅羊毛者”,消费者也不再视商家为“能坑就坑”的对象,才能真正迎来一个更友好的消费时代。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力(武汉经开区“车之声”网评团队)

责编: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