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开始自发解决小区难题,改善小区环境,变社区服务的“他治”为“自治”。 这一治理角色的转变既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府权力的下放。社区居民自治不仅可以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满足政府和市场无法满足的需要,参与社区发展,又能减少基层干部负担,进一步提升居民社会参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营造共建共享社会。强化社区建设的自治导向,既赋予了社区居民自主权,同时也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民事共谋,当好社区资源“链接者”。“老旧小区如何安装电梯?”“小区垃圾如何分类?”“独居老人如何妥善照顾?”等等,面对这些杂、多、难以处理的社区问题,仅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资源链接是基层干部必不可少的一环。引进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南京老牌社区梅花山庄打造开放式的议事平台、建立“零距离家园理事会”,以此激发居民自治活力、推动协商方式多样化,这背后离不开专业社工的出谋划策。引进专业社工不仅可以协助社区居民有效解决疑难杂症,也能以专业服务发展培育社区居民自治,有利于提升社区自治水平;传递民生政策和法律知识,多数老年人获取信息存在滞后性,而社区自治中老年人占比较大,这极易形成信息壁垒,进而影响社区自治成效。让社区居民第一时间了解到新闻时事、民生政策和法律知识,既方便了政策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也有利于居民“依法自治”,使各类政策真正施惠于民。
民事共治,当好社区自治“领班人”。基层干部要通过社区宣传、社区教育、社区志愿活动等多种形式调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充分挖掘党员和退休干部等社区居民骨干,领头打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区理念。在探索社区自治道路中,较多社区频频受挫,部分原因是他们忽略了社区理念的重要性。要知道,好的理念是行动的风向标,社区自治亦是如此。基层干部还要衔接社区内外事务,搭建社区与外界的“沟通桥”,让各职能部门与社区居民直接对话,让社区“时事”成“实事”,让“实事”好“实施”。
民事共担,当好社区问题“兜底者”。社区居民自治可以及时迅速了解社区需求,并提供有效供给,居民也可借此参与社区发展,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但推动居民自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社区居民自治初期,意见不合、决策不当、居民不满、成效甚微等各种情况都会发生,一旦没有妥善处理,居民自治便难以实现。这时,基层干部要敢于站出来挑大头,勇于解决自治道路上的绊脚石,为其实现自治铺好道路。部分地区采取“围炉夜谈”的方式帮助社区居民化解纠纷、解决矛盾,专家咨询、“小板凳会议”等方式亦能促进居民融合,基层干部要巧妙运用各种形式清理自治途中的绊脚石,促进居民融合。
在探索社区自治道路中,离不开广大居民的参与,更离不开基层干部的引领,基层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要持续多方发力、动员社区资源,要强化担当意识、增强本领,协同社区居民将社区建设为安全、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园。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左秀平(宜昌猇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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