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评论大赛】向违法失德艺人“亮剑”,经纪公司责无旁贷

荆楚网 2021-09-04 09:41

9月1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演艺人员经纪机构自律管理的公告。公告强调经纪机构应通过培训教育和引导,提高艺人的文化道德素养。演艺人员经纪机构应积极开展自查自律工作,对缺乏道德法律意识,且不服从教育和管理的演艺人员,应终止为其提供经纪服务并向行业机构报备。同时,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将依据自律规范对因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经纪机构实施行业惩戒。向违法失德艺人“亮剑”,经纪公司责无旁贷。

近期,吴某凡、郑某爽等明星被爆出劣迹行为。劣迹艺人出事,其本身必然存在问题,但是经纪机构也难逃责任。艺人和经纪公司往往是利益共同体,在艺人做出“脱轨”事件时,有些经纪机构即便知情也会假装不知。而当劣迹艺人的所作所为被曝光后,部分经纪机构第一反应是发布公告,避重就轻。

演艺明星身处娱乐圈,如果被名利蒙蔽双眼,经纪机构要正确引导。首先,经纪机构应意识到艺人具备良好的道德法律意识是发展之根基,在艺人培训中把道德培养放在与才艺同等重要的位置。其次,经纪机构应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将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为推动演艺行业发展做错贡献。最后,经纪机构应加强自律,对艺人失德行为零容忍。只有真正意义上的规范行业风气,促进经纪公司规范化发展,才能肃清腐烂的根,推动演艺这棵应当美丽璀璨的树,健康地成长。

来源:荆楚网

作者:孟雪(重庆大学)

指导老师:刘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