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企业想“带诉注销”?伍家岗法院联手市场监管堵住漏洞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2026-09-18 08:21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符钰婷)近期,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时发现,被告企业在诉讼期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谎称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并获核准注销,导致案件被迫中止审理。后虽依法撤销注销登记并恢复主体资格,但程序已反复空转,严重消耗司法资源。

这并非个案。据统计,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企业注销业务中,约70%的企业采用简易注销方式,仅2026年7月以来,就已办理简易注销约400件。由于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存在信息壁垒,部分涉诉企业利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便捷性,恶意规避诉讼责任,骗取注销登记,不仅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也扰乱市场主体出清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的企业不得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但实践中,法院掌握涉诉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掌握注销信息,两者互不联通,涉诉企业“带诉注销”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针对这一执法风险点,伍家岗区法院运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执法司法“一体化”评估机制,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评估意见,提出建立企业简易注销信息共享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经联合会商,双方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将简易注销企业名单同步推送法院,法院逐件核查、标注涉诉涉执情况并及时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对尚在诉讼或执行中的企业依法暂停注销核准。截至目前,区法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已对57家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涉诉涉执情况进行核查。

通过该协作机制,伍家岗区法院“一体化”评估从执法方式源头补齐了注销登记监管短板,以信息互通堵住制度漏洞,既避免诉讼程序空转,又降低行政监管成本,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的基层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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