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不核实,出险后拒理赔?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担责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2026-08-18 17:18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符钰婷)投保时业务员不问不管,出险后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这是不少保险消费者遭遇过的困境。近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清晰地回应了这一民生关切。

投保人冯某投保前多次因肝硬化住院,但在书面健康告知中均勾选“否”。保险业务员明知冯某住过院,却未要求提供病历进一步核实,仍协助其完成投保手续。后冯某因交通事故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故意隐瞒病史为由拒赔。

法院审理认为,保险业务员作为保险人的代理人,在明知投保人存在住院情形却未做进一步询问的情况下,应视为保险公司放弃了要求投保人就该事项如实告知的权利。依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六款及第一百二十七条,保险公司不得再解除合同。此外,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系意外,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杀等免责事由,应依约承担全额赔付责任。该判决得到二审法院维持。

针对该案及近年来保险纠纷中暴露出的“业务员代填告知”“明知异常不加核实”等共性问题,法院在依法裁判基础上主动延伸职能:建立案件定期研判机制,及时总结反馈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宣讲投保注意事项、如实告知义务边界、免责条款效力等法律知识,引导投保人诚信履约并增强证据意识。

下一步,伍家岗区法院将继续深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以更优司法服务守护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安心钱”,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保险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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