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林杉 通讯员蔡培威 胡右介 夏双杰)7月17日,湖北大学“陌上花开”文化传承志愿服务队走进咸宁市隽水小学,为当地青少年开设了一堂心意满满的青少年普法教育课,让法治精神浸润少年心田。

在普法课堂上,志愿者们结合小学高年级生的认知特点,同时紧跟时事热点,巧妙地将书本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实际情况,从学生们的可能遇到的“校园霸凌”等案例出发,耐心而又生动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条例。
“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亲戚说我是大孩子了,让我也喝点酒。”当有同学提出这一点时,志愿者们解释说,吸烟、饮酒有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

课后,五年级的一位同学兴奋地表示:“以前我觉得法律特别深奥,都是大人们的事。但今天听老师讲我一下就听懂了!”
湖北大学“陌上花开”文化传承志愿服务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暑假期间,团队将持续下沉基层一线,立足基层法治建设需求,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落地,把法治理念送到青少年身边,为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