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龙某,在一家畜牧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工作一年多后,公司领导表示要裁撤电工岗位,让龙某到养猪场养猪。二审法院认为,电工与饲养员的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对专业技术的要求,存在很大区别。双方应当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 展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