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精准追责,黄梅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荆楚网 2026-05-12 16:59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田旭 章琪)“已对张某等三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目前已全部执行完毕。”近日,黄梅县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对该院检察意见书的回复。

2017年至2019年间,张某、莫某、余某三人明知他人(均已判刑)售卖用于访问境外网络的“翻墙”软件工具,出于帮忙目的,加入相关QQ群并在群内担任管理员,为群成员提供下载链接、制作安装教程的视频和文件,期间未从中获利。2025年7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将三人移送黄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三人系从犯,且未从中获利,犯罪情节轻微,拟对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依法启动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通报了案件事实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听证员在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后,开展独立集中评议,经综合研判,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处理意见。

“免刑”不等于“免责”。该院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立即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细致查阅卷宗、逐项核实证据,确认张某等三人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行为已违反相关行政法规,遂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最终,公安机关采纳意见书内容,对张某等三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早知道协助‘翻墙’后果这么严重,我绝不敢碰这条法律红线,我愿意接受行政处罚,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拿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时,张某等三人忏悔道。

“行刑反向衔接关键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沟通,凝聚工作合力,实现高质效办案。”承办检察官表示,黄梅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监督质效,不断优化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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