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金晶 通讯员刘秀民】4月29日,记者从襄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五一”假期将至,为维护假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旅游市场、服务行业等领域价格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就规范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行为发出提醒。
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各农贸市场、商超、副食店、电子商务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保障粮、油、肉、禽、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在售票或服务处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不得通过分解项目、强制服务、降低服务质量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捆绑收费,限制消费者选择权;不得强制代收保险费。要着力规范景区内餐饮、零售、车辆停放等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
住宿、餐饮、停车、交通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利用假期哄抬价格、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以及算法、数据等技术手段,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要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确保信息发布主体和发布内容的真实、完整、有效。
襄阳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消费者若遇到价格纠纷或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