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诉到种树:荆州检察守护长江的两把“钥匙”

2026-04-21 11:55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记者 董晨旭 通讯员 王云飞

这是一处长江故道,水面开阔,芦苇摇曳,几只水鸟贴着水面飞过,消失在岸边新栽的防护林里。

两年前,石首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常态化巡查中发现,湖边一家再生资源公司的厂区内,部分工业固体废物堆放不规范,循环池的废水存在漫溢风险。这些废弃物一旦被雨水冲刷,可能渗入土壤和地下水,威胁长江故道的水生态安全。

“整改之前,周边有些湖水泛着彩色油光,脚踩下去都怕陷进岸边的泥浆里。”承办检察官施啸威站在鸭子湖畔,对前来回访的记者回忆道。如今,这片占地近千平方米的区域已完成生态护坡,补植的苗木长出了新芽。

从一份检察建议“回应寥寥”的公益诉讼案件,到最终以“诉”的刚性推动彻底整改,再到促成全市同类型企业的专项整治——这是荆州检察机关在长江大保护中探索“恢复性司法”的一个缩影。记者在“守护长江·检媒同行”媒体走基层活动中了解到,这样的“破局”故事,正在荆江两岸的多个生态点位悄然发生。

从“发了没动静”到“法院见”

2024年3月,石首市检察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时,发现了这家位于鸭子湖旁的再生资源公司。施啸威回忆,企业在厂区及周边堆放了部分工业固体废物,塑料碎屑、废机油壶、废电路板等露天放置,循环池的废水也存在漫溢风险,对长江故道的水生态安全构成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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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检察院先是磋商,再发出检察建议。然而,整改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多次“回头看”,问题依旧。2024年9月,石首市检察院果断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发了,对方重视不够,我们就用‘诉’来推动。”施啸威说。案件审理期间,被诉行政机关迅速组织整改,清运了堆放的固废,对受污染风险区域进行复绿,并在厂区与湖区之间筑起了生态护坡。2025年3月,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如今,这起案件已成为当地生态环境执法的“活教材”——它告诉所有企业:生态红线,不容试探。

当“砍树人”变成“种树人”

如果说“以诉促改”展现的是法治的刚性,那么在公安县崇湖湿地,检察机关则展示了另一种司法智慧。

崇湖湿地,2023年刚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青头潜鸭等珍稀鸟类的重要栖息地。随着候鸟数量激增,一个“幸福的烦恼”摆在眼前——栖息林地不够用了。

与此同时,检察官在办理滥伐林木案件时遇到了另一个难题:很多违法者愿意补种树苗修复生态,但砍伐的地点要么已重新流转承包,要么已复垦复耕,根本不具备原地补种条件。

两个看似无解的难题,在检察官的脑子里碰撞出了一个点子:让破坏生态的人,到有需要的地方去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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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搬运补植树苗。

2023年3月,第一起“异地补植”案件在崇湖落地。村民刘某某因无证砍伐41棵意杨树被立案,鉴于原地已不适合补种,检察机关引导他来到崇湖划定的生态修复区域,补种了滥伐数量3倍的123棵树苗。考虑到刘某某认罪态度良好并主动修复生态,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以前觉得砍自家买的树不犯法,现在知道了,种回去比砍的时候难多了。”刘某某在回访时对检察官说。

2024年3月,公安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在崇湖正式设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公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刘慧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基地已推动补植树木5000多个平方,23人以“劳务代偿”方式参与生态修复8000多小时。崇湖湿地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胡琳说:“检察机关这一招,既解决了违法者的‘补种难’,又解了我们的‘增绿急’,一举两得。”

59只“黄豆鸟”背后的法治温度

在崇湖湿地的采访中,记者听到了一个关于“黄豆鸟”的故事。黄豆鸟,学名棕头鸦雀,是三有保护动物。去年,公安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使用粘网捕获了59只棕头鸦雀。人被抓获时,这些小鸟因猎捕受伤,急需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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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往的模式,这些涉案动物往往在漫长的司法鉴定和案件流转中错过最佳救治时机。但这一次,检察院的办案节奏变了——刑事检察部门审查案件的同时,公益诉讼检察官同步介入,第一时间启动“快办快救”机制,将59只受伤小鸟全部送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案子要办,鸟也要救。不能因为办案程序,让这些生命‘二次受伤’。”刘慧说。一个多月后,59只棕头鸦雀全部康复,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集中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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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这种“快办快救”模式的,是一整套机制创新。公安县检察院将违法行为人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专门用于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主任张鹏告诉记者:“现在有了检察支持,我们救起动物来更有底气了。”

从“个案”到“机制”

从石首的“以诉促改”,到公安的“异地修复”“快办快救”,荆州检察机关正在系统性地探索一条“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长江大保护新路径。

据了解,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46件622人。在公益诉讼领域,推动开展水域环境综合治理2500余亩,督促规范处置工业固废30余万吨,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106.48万元,开展劳务代偿862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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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县,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设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已推动补植树木4000余株,并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近200万元,专项用于野生动物救护。

站在崇湖湿地的观鸟亭上望去,新栽的杨树已吐出新芽,各种鸟类在树梢间起落。采访中,记者并未见到青头潜鸭的身影,这种胆小的极危物种虽未现身,但湿地工作人员介绍,它们正安然栖息于此——能在此安心越冬,本身就是对法治护江成效最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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