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地中小学迎来“加长”春假 最长连休6天

湖北日报 2026-04-02 08:58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熹)4月1日起,我省多地的中小学生将迎来春假,与清明节假期无缝衔接,最长可连休6天。

作为湖北较早推行中小学春假的地区,恩施州全域推行春假,其中恩施市、利川市、宣恩县4月1日至3日放春假,衔接清明假期,连休6天;咸丰县、来凤县4月2日至7日放春假,连休6天;建始县4月2日至6日放春假,连休5天,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高中、中职学校参照执行,假期不得布置学科作业与实践考核任务。

黄石市的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同步安排春假,与清明假期衔接形成5天小长假,但九年级毕业班不安排春假。

仙桃市则按照学段分类实施,兼顾毕业年级。幼儿园、小学,初中七、八年级,4月1日至3日放春假,衔接清明假期,连休6天;初中九年级,高中一、二年级,仅4月3日放假1天,与清明假期连休4天;高三年级暂不安排春假。

据悉,目前我省暂无全省统一春假政策,鼓励各地结合教学实际与区域条件,稳妥探索推行春秋假制度。各地教育部门提醒,春假以休息调养、实践体验为主,严禁组织集体补课,不得布置学科作业与实践考核任务,切实保障学生休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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