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姜梦瑶 通讯员 胡彦)针对夏秋季节部分河湖水葫芦滋生问题,鄂州市形成了系统化的治理模式。在2月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河道堤防保护中心主任张永红详细介绍了相关工作举措。其中,2025年,鄂城区与梁子湖区联合行动,在长港河累计清理水葫芦达700余吨。

张永红表示,水葫芦清理是河湖日常管护的重点和难点。鄂州市主要通过“压实属地责任、抢抓整治窗口期、推行专业管护、强化常态督导”四项措施,推进整治工作。
首要的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鄂州市将水葫芦清理明确纳入河湖日常管护范畴,由属地政府牵头负责。
具体的管护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区、乡镇两级聘用专职河湖保洁员,开展日常巡查与打捞;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队伍进行常态化、专业化管护。以市中心城区的洋澜湖为例,其日常保洁由市城管委下属的洋澜湖风景管理处专人负责,对水葫芦、漂浮物及蓝藻进行不间断打捞。
其次是紧盯专项部署,抢抓关键治理期。自2017年起,鄂州市严格落实省级河湖长令要求,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市级河湖长令,部署“清河护湖”专项行动。
治理的核心策略是抓住冬季低温期水葫芦生长停滞、易于打捞的窗口期,组织力量进行全域集中清理,并对清捞上岸的水葫芦进行及时、规范处置,坚决杜绝二次污染。
最后,通过强化常态督导确保治理成效。市级河湖巡查专班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水葫芦滋生问题,会立即通过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形成“发现—督办—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链条,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