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教育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深入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2025-12-12 11:43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教育、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局(委):

为深入贯彻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的通知》有关要求,持续深入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拉动牛奶消费,改善学生体质状况,持续推动奶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组织实施的全国中小学生营养干预专项计划,也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民生工程和“国民营养计划”的重要途径,省政府先后4年将落实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各地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学生营养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家长和学生对营养健康的认知水平,提振奶业消费,让更多学生受益,促进产业品质升级。

通过三年攻坚行动,到2028年实现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村地区学校覆盖率显著提升;学生及家长对学生饮用奶的知晓率、认可度达到90%以上,逐步形成“科学饮奶、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从奶源、生产、配送、饮用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确保质量安全零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扩大覆盖范围

各地要按照“政府引导、公益普惠、家长自愿、学校组织”的原则,加强学生饮用奶知识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培养学生养成上、下午大课间“定时、定点、集中”饮奶的良好习惯。要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与学生体质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营造学生“科学饮奶、健康成长”良好氛围,切实扩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覆盖范围,在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广和征订的基础上,逐步向幼儿园、高中阶段学校延伸,让更多学生受益于此项计划。

要正确处理好“校园餐”整治与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的关系,防止各地、各校因“校园餐”整治,随意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一停了之的错误做法,确保此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强化制度管理,规范推广流程

在我省实施推广学生饮用奶的企业应为经奶业协会按有关标准认定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所推广的产品包装应印有学生饮用奶标识,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标准的常温、低温产品。为确保安全质量,要优先选用产品优质、美誉度高、学生家长满意的品牌。学生饮用奶直供各校(园),不得在校内设置自动售奶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采购的牛奶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要求,由各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单独组织招标,且招标的牛奶要选择带有“学生饮用奶”标识的产品。

坚持自愿征订原则,严格执行“学生及家长自愿征订”的各项要求。学校应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如实向学生及家长介绍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相关政策、资质标准、产品信息,由学生家长自主选择征订,严禁学校、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学校不得任意加价或减少饮奶盒数,不得将征订情况与学生评优、学业考核等挂钩。各校(园)要明确一名校领导和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应当落实“一套规范制度、一间储藏室、一本台账、一个留样柜”等保障要求,做到“收发同数”、先进先出。为方便家长、服务学生,建议由学生家长通过“学生饮用奶交费系统平台”自愿订购缴费,学校不得代替企业向学生收费,要妥善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饮用奶问题。学生饮用奶在学校储存、保管、分发中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四、严格质量管控,守牢安全底线

各地要建立健全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学生奶生产、供应和饮用全链条质量监管,保障学生饮用奶安全和身体健康。要认真落实《省食品药品安全办 省教育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严格准入机制,强化过程管理,防止不合格乳制品以任何形式进入校园。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供应企业必须使用符合运输标准的专用车辆配送,并全程记录运输温度、时间等信息。学校要做好奶品接收、储存、发放、回收等环节安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饮奶。

各地要建立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明确部门响应职责。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相关部门须立即暂停涉事产品供应,迅速开展调查处置,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五、明确部门职责,畅通监督渠道

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奶源基地建设,严格奶牛养殖监管和动物疫病防控,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从源头确保学生饮用奶稳定供给和质量安全。教育部门要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纳入每年春、秋季开学重点工作督查方案,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各地、各学校要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将学生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做好健康饮奶相关工作,围绕学生营养需求,持续普及科学饮奶知识、培育健康饮奶意识。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支持推动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监督抽检,保障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

各地要畅通监督平台,公布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投诉。对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生态,共同守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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