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互帮互助是彰显单位内部团结的一种美德,可一旦涉及涉密事项,这份热心就得先拎清楚。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不同于一般的工作,若为图省事请人代劳,或贸然帮同事处理涉密事项,看似是“搭把手”,实则很可能好心办坏事,让国家秘密失控,酿成泄密大祸。
01
委托代领涉密文件
两人同踩红线
某市检验检疫局服务中心文件专管员周某,接到紧急通知需领取1套涉密文件,但由于其忙于手头其他工作,难以走开,便私自委托单位司机赵某帮其代领。赵某领取文件后,出于炫耀心理,在返回途中于车内用手机拍摄3份机密级文件首页,并在家庭微信群中发布,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对赵某、周某以及该局办公室主任刘某、副局长任某、局长奉某作出严肃处理。
02
代替参加涉密会议
密件脱管扩散
某省召开有关涉密会议,某省直单位负责人王某原定参会,因临时工作冲突,便安排办公室干部李某代为参会。李某在参会期间,通过微信将2份秘密级会议材料发送给家人,后被家人进一步转发。此外,李某还将1份秘密级会议材料带回家,被家人拍照后通过微信发送给他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李某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王某诫勉谈话。
03
主动帮办密码电报
好心办了坏事
某市直单位办公室副主任龙某,从市委机要局领回2份密码电报后,因家中有事,来不及进行收文登记,便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离开。下午,龙某又接到机要局的取件通知,由于家中事务缠身,于是打电话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彭某,请其帮忙领取。彭某取件返回后,发现龙某办公桌上放有尚未处理的另外2份密码电报,便想着帮其一并处理,于是擅自拍摄桌上的2份密码电报,发送到单位微信工作群中。事件发生后,彭某、龙某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04
保密提醒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直接关乎国家安全和利益,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从政治高度予以高度重视,按保密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不随意委托
确需他人帮忙领取涉密文件、参与涉密会议或处理其他涉密事项时,务必确认求助对象是否具备处理涉密事项的资格和能力,确保流程符合规定。
不擅自帮忙
若同事提出协助处理涉密事项,需先核实是否符合保密规定、自身是否具备操作权限,对超出自身职责范围或未获批准的请求,要果断拒绝,避免因“好心”导致违规。
不放松监管
处理涉密事项时,应当全程做好登记、交接、保管等环节,不随意传递、放置国家秘密载体,发现他人有违规委托或代劳行为,要及时提醒制止,共同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来源:中国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