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11时43分,襄阳铁路公安处应城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接到应城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警称:旅客雷先生的钱包(自述钱包内有现金800余元,身份证1张,银行卡2张)在应城站站前广场遗失,请求协助。
接报后,应城所高度重视,发挥铁路优势,积极路地联动,本着“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原则,经调取公共视频并细致研判,发现该钱包系下车时遗落在应城站停车场,后被路过群众徐某捡拾。
经应城站派出所与城南派出所工作,徐某于18时35分到应城站站前广场将钱包交还,在民警见证下现场核对钱包内财物无误,钱包由雷先生女儿代收,其女儿对路地公安民警表示衷心感谢。(通讯员洪旭紫阳、郑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