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牛津 章路)犯罪团伙使用剧毒化学品,大规模捕杀国家“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野生鸟类,非法交易6000多只,案涉广东、湖北、天津3省市。近日,由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分批提起公诉的艾某、张某等人涉野生动物案,法院先后以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对艾某、张某等16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8月10日,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
“有3名男子在华容区庙岭镇一处树林内投放小鱼饵料捕鸟。”2023年4月,华容区检察院在侦协办履职期间,发现公安机关警综平台上显示这样一条报案线索。经了解,公安机关赶到现场时,捕鸟者已经逃逸,现场查获死亡的夜鹭96只、白鹭1只。该院随即对线索立案监督。
在现场,警方取获数枚烟头。经对烟头上残留的DNA进行鉴定、比对,警方锁定张某建等人身份及行踪。2023年5月,在鄂州市鄂城区杜山镇一处林地,正在投放有毒小鱼饵料的艾某、张某建等4人落网。
经查,艾某、张某夫妇雇佣张某建等人,以武汉市为中心向周边辐射,用浸泡过剧毒化合物的小鱼作为饵料,在涉林、涉水等区域毒杀野生鸟类,再进行褪毛、加工、真空封装销售。在他们自制的冷库中,警方查获尚未销售的夜鹭、苍鹭等“三有”保护鸟类6389只,生物价值高达319.45万元。
艾某被抓获后,拒不交代非法猎捕、销售链条及克百威来源等情况。为深挖犯罪行为、夯实证据基础,华容区检察院依法介入此案,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0余条。
“规模性毒杀野生鸟类,如果是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极有可能已经形成成熟的捕、销、购犯罪链条。”承办检察官饶春晓通过引导警方调取艾某车辆行车记录,锁定犯罪团伙的猎捕时间、地点及频次,规范提取分析其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快递信息,循线追踪,深挖彻查,查明艾某销售野生动物的数量、类别、价格、去向等内容,依法追诉从艾某处收购野生动物的董某、陈某等12人,并根据快递、转账记录等固定违法所得数额。
“该案中使用的剧毒化合物,不仅造成野生鸟类大规模死亡、破坏生态平衡,还会通过食物链导致二次中毒,严重威胁公众健康与食品安全,查明其来源同样重要。”饶春晓说。根据调取艾某的网上交易记录、物流信息,警方查明艾某曾以6万元从贾某处购入剧毒化合物250公斤,贾某将其冒充肥料邮寄至艾某处。
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华容区检察院分批对艾某、张某等16人提起公诉,并根据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当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节,分别提出了量刑建议。同时对艾某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采取替代性修复方式修复受损的野生动物资源。法院判决均支持诉请,被告人均同意修复生态环境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