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荆楚网 2025-07-18 16:14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黄铮 通讯员 邓灿)7月17日,记者从咸宁市司法局获悉,咸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已于近日印发《咸宁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围绕加快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十条措施》提出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优化许可准入事项服务,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衔接机制,提升各领域政策一致性和匹配度,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济组织。

围绕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环境,《十条措施》提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综合查一次”,实行行政检查备案制度,建立企业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推进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推行“扫码入企”;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着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深化柔性执法,推进“三书同达”,拓展行政处罚“四张清单”覆盖面;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政策,及时更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坚决整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问题。

围绕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十条措施》提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推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实现“一企一策”。推广“涉诉双免保”制度,深化执行攻坚,推进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攻坚行动,加强涉企业及企业家刑事立案、财产刑执行情况监督;推进诚信建设,加强行政合同的全过程监管和前置合法性审查,开展拖欠企业账款化解行动;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围绕持续优化涉企法治服务,《十条措施》提出精准供给公共法律服务,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精准直达,加大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深化“点单式”普法;建立政法机关与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