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首笔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成功办理

极目新闻 2025-06-09 20:50

极目新闻记者 兰莎

通讯员 李艳萍 孙岭

近日,武汉市民刘女士在武汉农商行市民之家支行成功办理了全市首笔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业务。刘女士长期从事二手车行业,2024年1月30日武汉市推出公积金灵活缴存政策后,刘女士以按月逐额方式开立公积金账户。今年5月,刘女士筹备购买二手房时,希望通过公积金贷款减轻购房压力,但因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较为复杂、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使刘女士面临购房决策困境。

武汉农商行客户经理获悉刘女士困难后,主动对接需求,为其详细解读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通过精准贷款试算消除客户顾虑。签约后,该支行高效完成资料整理与系统录入工作,在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不到两周时间就完成贷款审批。

据悉,2024年9月1日起,武汉市对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全面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在汉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或是想将前期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进行置换,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与自愿缴存:一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状态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三是未以单位参保职工身份设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或虽设立了账户但已停止缴费3个月(含)及以上。目前,武汉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灵活缴存线上办理渠道,仅需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武汉公积金”小程序,点击进入后便可自主办理公积金开户业务。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旗舰店办理开户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灵活就业人员在武汉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作为主借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武汉市设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超过12个月,且已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缴存义务;2、灵活就业人员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并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审核标准;3、近一年内未提取过灵活就业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灵活就业人员及其配偶在武汉市和其他城市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5、符合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