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判后回访促和解实质化解纠纷

2025-05-24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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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许澜格)近日,蕲春法院民一庭妥善处理一起涉军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现役军人乐某焕的父亲乐某伟从事驾驶员职业,2022年12月3日,其父亲驾驶货车运输水泥途中,车辆驶出路外与山体发生碰撞,其父亲、车上乘坐人余某经医院救治无效后相继死亡。

事故经勘查认定,驾驶员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余某无责任。余某死亡后,2023年4月24,余某亲属以其是因侵权行为致死向蕲春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驾驶员的家属代为补偿受害人余某亲属各项损失计75万元,乐某焕、乐某杰兄弟俩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付责任,肇事车辆登记的所有权人蕲春某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依法查明,乐某伟生前与妻子王某生育两子,长子乐某焕、次子乐某杰。夫妻两人购买一套房产,长子乐某焕、妻子王某各自占有50%份额。

审理过程中,王某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并将其所有的房产的50%份额赠与次子乐某杰。乐某焕向本院声明,放弃继承乐某伟遗产。

2023年9月5日,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乐某焕对乐某伟应承担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作为乐某伟的继承人,乐某杰应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乐某伟的债务,蕲春某运输公司对乐某伟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但考虑纠纷未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田学志秉持“案结事了”原则,对双方进行案后回访,了解双方实际情况。

来到乐某焕家中后了解到,乐某焕远离家中在部队服役,由于其父亲事故中去世,家中只有其母亲带着未成年的弟弟生活,唯一的住房也即将面临执行,生活十分困难。

为了让军人在军营安心工作、不让军属背上沉重思想包袱,田法官遂将该情况告知其他当事人,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经过多次与双方沟通,余某亲属减免二十二万元,2023年9月26日,蕲春某运输公司主动履行五十三万元,并约定余某亲属不得再以此为由要求赔偿,一次性解决了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