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条公募基金改革举措推动行业与投资者“同甘共苦”

人民网 2025-05-08 11:13

人民网北京5月8日电 (记者黄盛)中国证监会于5月7日发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守牢风险底线、强化监管执法、促进高质量发展等六方面提出了25条改革措施,着力督促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

业内人士表示,25条改革措施既涉及行业机构内部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市场推广、投资运作、市场推广、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机制的改革调整,比如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突出基金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约束作用,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基金公司考核评价体系等;也涉及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等方面制度机制的优化完善,比如强化监管评价引导、完善行业薪酬管理、降低基金投资成本、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等。总体特点是,通过完善长效制度机制,强化激励约束作用,督促、引导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回归初心使命,努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具体来看,《行动方案》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的管理费率。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须少收管理费,有力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等直接关乎投资者利益的指标引入考核体系,相应降低产品管理规模排名、基金公司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权重。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跟投本公司管理产品的比例和锁定期要求。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产品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更好体现与投资者的“同甘共苦”。

此外,《行动方案》还就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的能力、提高公募基金权益投资的规模和稳定性、一体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等作出安排,,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市情的行业发展新模式,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扎实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拐点”。

也有业内专家认为,近年来,市场各方对于行业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波动较大,部分产品频繁追逐热点,甚至出现风格漂移等现象,关注较多。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基金公司及基金经理对业绩比较基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此,《行动方案》的核心要点是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并将尽快出台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同步建立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库,明确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修改、披露、持续评估及纠偏机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对比结果的运用,督促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严守投资纪律,也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