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在新时代发展的征程中,英雄烈士的精神始终是我们砥砺前行的强大动力。3月26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全国首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它承载着对英烈的深切缅怀与敬重,为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法治根基,让英烈精神在荆楚大地乃至华夏山河持续闪耀,成为激励民族奋进的精神灯塔。
湖北,这片浸染着无数英烈热血的红色沃土,现有登记在册烈士12.9万名,居全国第5位;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8处,居全国第3位;省级、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及其他零散烈士墓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从黄麻起义的烽火硝烟,到抗疫阻击战的无畏冲锋,英烈精神早已深深融入荆楚儿女的血脉,成为这片土地最鲜明的精神标识。
在过去,英烈保护更多依赖社会的道德自觉和零散的政策规定,缺乏系统性、强制性的制度约束。面对侵害英烈名誉、破坏纪念设施等行为,往往缺乏有力的规制手段。《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实现了从道德倡导到法律强制的跨越。譬如,《条例》首次在全国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一次性抚慰金制度,对条例施行后牺牲并被评定为烈士的,由省政府向其遗属发放抚慰金。这一举措将对英烈的尊崇从抽象的道德层面,转化为具体可感的物质保障,给予烈属实实在在的关怀,也向全社会宣告了英烈的崇高价值不容置疑,为英烈精神传承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英烈纪念设施是英烈精神的物质载体,然而长期以来,在纪念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上存在诸多难题。如何平衡纪念设施的庄严性与周边社会活动的开放性,如何确保零散烈士墓得到妥善管护,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次《条例》直击痛点,作出一系列突破性规定。在纪念设施周边环境管理上,禁止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开展娱乐、健身活动,禁止设置与英雄烈士保护无关的广告标牌等,从源头杜绝破坏庄严、肃穆氛围的行为。针对零散烈士墓,明确就地保护的具体情形,并实行编码和数字化管理,实现“一墓一码”。这不仅精准记录了历史信息,方便公众瞻仰缅怀,也让管理部门能够对每一处纪念设施进行实时监管,大幅提升了保护效率。
将英烈事迹录入地方志,建立健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展陈内容和讲解词的研究审查制度等规定,从文化传承和教育引导层面,保障了英烈精神传播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使英烈的英名与事迹永远铭刻在历史长河之中。
传承英烈精神,讲好英烈故事,营造全社会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至关重要。《条例》在这一方面同样亮点纷呈,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传承体系,实现了从被动接受英烈精神到主动参与传承的转变。把英烈讲解员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体系,极大提升了讲解员的职业认同感和积极性,促使他们深入挖掘英烈事迹的时代内涵,以更专业、更生动的方式讲述英烈故事,让历史与现实产生强烈共鸣。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要求剧院、电影院等场所播放缅怀纪念英雄烈士的公益宣传作品,将英烈精神融入大众日常生活场景,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英烈精神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推动红色教育进校园,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作为教学基地、教育实践基地,从小培养青少年对英烈的崇敬之情,让红色基因在下一代心中生根发芽,确保英烈精神代代相传,成为民族复兴征程中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的施行,是法治文明的重大进步,也是红色精神传承的创新实践。它为全国英烈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湖北样本”,让制度刚性与文化自觉相融合所产生的强大力量得以彰显。当法治成为英烈精神最坚实的守护者,历史记忆与时代价值深度交融,英烈精神必将成为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中的永恒基因,激励人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奋勇前行,续写新时代的英雄篇章。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虎(长阳县委政法委“清江剑”团队负责人)
责编:周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