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际凯 通讯员 包晓霁 胡曦元 程凯 实习生 李芷依
“我们认真落实烈属各项政策待遇,制定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在烈属生活、住房、养老、医疗及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推出优待优惠政策,发布109个省级优待项目,实现全省358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优惠优待全覆盖,15个市州推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3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介绍相关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杨爱东向大家介绍。
湖北是著名的革命老区、红色热土,辛亥革命始于武昌,鄂豫皖、湘鄂西、湘鄂赣、湘鄂边、鄂豫边等革命根据地的主体在湖北,诞生了红四方面军、红二军团、红三军团、红二十五军等红军主力部队。70万荆楚儿女为建立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生命,目前全省在册烈士12.9万人,全国排名第5位;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8处,全国排名第3位。
杨爱东介绍,近年来,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省工作要求,持续完善烈士褒扬工作体系,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维护英雄烈士和烈士遗属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氛围。
“我们在全省部署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指导各地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纳入当地‘十四五’发展规划,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统筹推进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全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体面貌得到改善。”杨爱东说,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真落实烈属各项政策待遇,制定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在烈属生活、住房、养老、医疗及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推出优待优惠政策,发布109个省级优待项目,实现全省358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优惠优待全覆盖,15个市州推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落实邀请烈属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悬挂光荣牌等荣誉激励机制,广大烈属的幸福感、尊崇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