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章琪 汪佳慧)专挑铝合金窗户下手,男子连续作案6次,殊不知铝合金窗易卸、铁窗泪难咽。近日,经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於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4年6月,没有固定收入的於某决定偷东西变卖换钱。因曾经做过铝合金学徒,遂将盗窃目标锁定在了铝合金门窗。经过提前踩点,於某发现黄梅县某医院二楼病房内有很多铝合金窗户,且病房门敞开没有病人入住,便准备深夜伺机而动。
一天凌晨,於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锤子等工具来到医院,徒手卸下10个窗扇,并用工具将玻璃拆卸后将铝合金窗户框架盗走。得手后,於某便将盗窃的铝合金进行变卖。
尝到甜头的於某,在随后的几个月内,精心挑选了看管不严的厂房、无人居住的民房、车库及公厕等场所,趁深夜无人之际以相同手法将铝合金窗户框架盗走。期间,於某还在某厂房办公室盗窃了几条香烟。直至2024年11月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於某共盗窃46个铝合金窗户及若干香烟,共计价值7000余元。
2025年2月,该案被移送黄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於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出去后再也不偷了,我非常后悔,愿意认罪认罚。”在被讯问过程中,於某后悔不已。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取不义之财,不索不义之物。贪图小利盗窃他人财物,最终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可疑攀爬、撬窗破坏迹象请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