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俐燃
通讯员 李春生
12月30日,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和治理”研讨会在汉举行,在圆桌研讨环节,多位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围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措施、心理健康和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
设置学生服务站,从信息传递到主动预防
“一旦发现欺凌的苗头,应当立即告知学生家长,充分保障家长的知情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张云燕认为,在校园欺凌的防治措施中,信息的及时传递十分重要,而作为“第一战线”的教育机构应该首当其冲。她建议每所学校都设置一个学生服务站,用于学生们反映校园欺凌的情况,并将信息汇总起来进行处理。
对此,黄鹤律师事务所主任曹红玲也发表了她的见解。她认为,校园欺凌防治中,学校除了必要的信息通报外,还需对老师进行培训,让老师向学生传授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且不能仅从理论告诫,而应结合身边案例,让学生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知晓小恶也可能是校园欺凌。
曹红玲还表示,家长在校园欺凌防治中也起着重要作用。“老师常在家长群布置作业,其实也可以在群里告知家长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使其能检查自家孩子是否有此类行为或经历。”她强调家长自身也应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便于与老师形成双向配合。
“面对校园欺凌个案,无论是家长、老师还是学生,都需明白,自身预防是必不可少的。”此外,曹红玲还提醒大家,不仅中小学生面临校园欺凌,大学生也存在此类问题,虽大学校园环境相对安全,但孤立和语言欺凌也需引起关注。
强化监护人“第一责任”,建立学校教师惩戒权免责制度
“每一个少年犯背后都有一个家庭的推动者,家庭是第一道防线。”这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苏永胜在讨论环节重点强调的一句话。他介绍,引发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就有家庭的“第一道防线”失守。
如留守儿童,因父母长年在外,便将孩子交给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照顾。“爸爸妈妈管不着,爷爷奶奶管不了。”苏永胜介绍,有研究表明,留守儿童最大的问题是迷茫,缺乏方向感,极容易受引诱走向犯罪。
而置身于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则处于“要钱缺钱,要爱缺爱”的状态。失去家庭的稳定和亲情氛围,一旦形成不健康心理和不良习惯,也易误入歧途。此外,父母的负面关系、家庭宠溺等情况也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使其出现不良行为。
为推进预防和治理工作,需综合施策,强化监护人“第一责任”。“家庭教育指导要从婚前抓起,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要由家长扣好。”苏永胜表示,要探索开展婚前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引导即将进入婚姻殿堂的年轻夫妇明白婚姻家庭的“责任”二字的含义。“要告诉他们,从孩子向父母的角色转变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苏永胜认为,还要研究探索监护人失责追究制度,对因监护人严重失责导致未成年人实施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的,依法进行司法干预。
此外,他希望能完善教育惩戒制度。一方面,通过法律赋予教师和学校惩戒权,另一方面,明确教育惩戒的情形、措施和程序,既保证惩戒权落到实处,又防止惩戒权的滥用。
最后,苏永胜提到要建立惩戒免责制度。即对于教师依法依规行使惩戒权,已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和相称原则的情况,虽造成未成年人身体或精神损伤,经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或者惩戒委员会评估,不负责任。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行引导。
教孩子获得“掌控感”,从心理层面上帮孩子解决问题
“校园欺凌第一责任人首先是被欺凌的人,我们得教他们如何保护自己。”在主题研讨会的最后,武汉大乘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贾鸿武这样说。他介绍,校园欺凌是一个复杂的心理问题,很多小孩厌学是因为对学校环境、与老师和同学的关系以及成绩等失去了掌控感。
“我们要教孩子获得这种掌控感,才能更好地解决他们的问题。”贾鸿武认为,这不仅是学校和家庭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需要关注的问题,当孩子们自己解决不了时,社会支持系统要及时介入,从心理层面上帮助孩子解决问题,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让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为孩子们撑起多方位坚实的后盾,这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小琴的想法不谋而合,叶小琴在分享中,着重强调了从被害人视角预防的重要性。她介绍,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还是教育部的文件,都应考虑从被害人的角度出发。当前的校园欺凌中,存在被害人沉默的问题,他们可能因怕麻烦、担心报复、认为损失不大或认知不足而不报告。
“我们需要采取专项措施打消学生们的后顾之忧,鼓励被害人敢于、善于维权并及时报告,同时也要鼓励旁观者参与其中。”叶小琴还举了个事例,如学校每个学期至少组织两次主题班会开展警示教育,这场班会则要将被害人的教育和保护放在最优先级。“只有这样才能获取更多信息,在早期采取措施。”叶小琴表示。
除圆桌研讨环节外,现场还发布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文集》。据了解,今天是“维权中心”和“未保会”成立20周年,湖北省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是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律师协会于2004年联合成立并依托同期成立的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简称“未保会”)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法治宣传教育的公益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