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摄影记者 刘中灿
实习生 魏舒婷
《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湖北第一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湖北平安建设的重要依据和有力保障,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6月27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精神,介绍相关工作,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条例》用一个专章的篇幅,就“矛盾纠纷化解”进行了界定,提出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武汉市江岸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华勇
新闻发布会上,武汉市江岸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华勇介绍,近年来,江岸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就地解决矛盾的目标导向,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体系,“分级调处、一站解纷”工作法入选全省“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获评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区。
“建强三级综治中心,让矛盾调处有阵地。”梁华勇介绍,该区全覆盖规范化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社区发现早化解小、街道处置快靠前调、区级破难题兜底解,让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解决纠纷“只跑一地、只进一门”。2022年6月,该区建成3300平方米的区综治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两年多来已成功调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5500余起。
凝聚基层治理力量,让多元解纷有队伍。梁华勇介绍,该区18支政法先锋队结对16个街道,133位政法干警进社区担任平安建设指导员,将综合执法、律师、物业、楼栋长等专群力量编入网格服务团队,明确17类矛盾纠纷责任主体和调处路径,让群众诉求解决在“家门口”。
与此同时,该区还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让风险防范有章法。在全省率先建立“法院+公安+妇联”三方反家暴协作机制,创新子女姓名权、家庭暴力、离婚诉讼、家事民情等四个排查闭环,有效破解婚姻家庭纠纷发现难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建立平安建设日报、矛盾纠纷排查周报等常态化研判机制,用好市域社会治理大数据监测平台,形成矛盾纠纷处置工作闭环。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梁华勇表示,将强化矛盾风险隐患源头预防,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健全矛盾风险协同防范和研判预警机制,实现早预防早发现。同时,拓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探索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和新业态领域模块化处置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