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邓锦涛
女子报警称被假富二代男友诈骗,男子却称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是借款,不是诈骗,真相究竟是什么?近日,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检察院检察官抽丝剥茧,经过严密审查,挖出犯罪事实,让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严惩。
“我爸在搞房地产,某某小区就是我们家开发的。”2023年5月,熊某通过搭讪结识李某,他自称做农庄生意,其父从事房地产开发,自己在武汉有车有房。李某很快被熊某的富二代身份吸引,两人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期间,李某对熊某有求必应,为熊某垫付了农庄鱼苗、建筑材料、工人工资等费用,总计24万元。
然而,2023年6月底,李某在社交平台收到几条私信,全是关于熊某的负面消息:“他就是个骗子,他骗了我5000多元。”“他的富二代身份是假的,父母根本不是搞房地产的。”这些信息让李某开始怀疑她与熊某的关系。她回想起熊某以各种理由借钱的情景,越发觉得不对劲。
去年7月初,李某通过多方打听得知,熊某没有工作,喜欢赌博,所谓富二代的身份纯属虚构。得知真相的李某怒火中烧,与熊某大吵一架,准备去报警。“我要是坐牢了,你一分钱都拿不到了,我会去工地上好好做事还你的钱。”熊某提出,可以跟李某签订《借款协议》,并承诺每个月至少还款五千元,一年半内还清。然而,尽管有借款协议在手,李某依然多次索要还款未果。最终,她决定报警。
面对警方的调查,熊某矢口否认:“我们是情侣,还签了《借款协议》,不能算诈骗。”李某签订的《借款协议》到底是借款还是诈骗?熊某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带着这些疑问,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多次沟通,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
经过全面排查,公安机关确认熊某名下无任何资产,无固定工作和稳定经济来源。熊某在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向李某索要钱财,实则用于赌博和个人高消费挥霍,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明确。此外,《借款协议》是熊某在事情败露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签署的,实际上属于欠条而非实质意义上的“借条”,无法掩盖熊某骗取李某财物的事实。据此,承办检察官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熊某的还款能力、真实用途等情形,认定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承办检察官介绍,早在2022年12月,熊某就通过抖音认识了另一名受害者刘某,并将自己包装成富二代,编造理由骗取刘某5000余元。2023年5月,熊某以相同方式骗取李某24万元。去年12月,大悟县检察院以熊某涉嫌诈骗罪向大悟县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法院审理后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熊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5月6日,孝感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