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捡来手机盗刷消费1900元,男子构成盗窃违法行为被拘留

极目新闻 2024-03-08 19:38

极目新闻记者 陈勇

通讯员 祝赟

捡到手机后你会怎么做?是联系失主?还是报警处理?还是打起“歪”主意?

贪心不足终惹祸上身!3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孝感市汉川警方获悉,当地警方日前破获一起盗窃案,一男子捡到他人手机后,不归还手机,竟盗刷手机内的微信零钱,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

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3月1日,汉川市公安局城隍派出所接到居民李某报警,称其手机于2月27日遗失后,现在登微信发现,微信零钱已全部被人盗刷。

经查,2月27日18时许,男子肖某在城隍河沙复线潘家村路口捡到李某遗失的手机。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肖某拿所捡手机微信钱包进行小额免密消费,他先购买奶茶,再给自己的机动车加油。

见可以用捡来的手机消费,肖某越发贪心不足、见财起意,通过在李某的手机内搜寻其身份信息,便更改了李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将李某微信内的1900多元余额全部盗刷,非法占有。

随后,嫌疑人肖某被抓。到案后,嫌疑人肖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肖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办案民警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捡到他人手机后,不主动归还失主,而盗走他人手机微信内钱财的行为,已构成盗窃,轻则受行政处罚,重则受刑事处罚。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望广大市民弘扬拾金不昧的美德。

办案民警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和个人信息,提升安全意识,避免设置简单的手机密码、支付密码,以防手机不慎遗失时钱财被轻易盗刷。如遗失手机,应第一时间对手机卡、银行卡、微信账号等进行挂失或冻结,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