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共管”预防化解合同纠纷,湖北咸宁经验获全国推广

极目新闻 2023-11-08 20:14

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通讯员 胡剑芳 李婷婷

11月7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向阳湖司法所负责人陈娟从北京载誉归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中央政法委近日公布了全国104个获评为“枫桥式工作法”的单位,向阳湖司法所成功入选。

向阳湖司法所负责人陈娟(左)和原负责人马登平(右)

据了解,“枫桥经验”是指上世纪60年代初,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11月6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中央政法委公布了全国104个获评为“枫桥式工作法”的单位,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司法所是其中之一。

向阳湖司法所负责人陈娟从北京领取荣誉回到咸宁后,她告诉记者,她在大会上作为全国5个作交流发言的代表之一,将向阳湖司法所“合议共管”预防化解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的典型经验进行了交流推广。陈娟说:“向全国基层工作者代表介绍咸宁经验,我很荣幸,也很激动。我以《订好小合同、防范大纠纷》为题,分享了向阳湖镇化解基层合同纠纷的做法,收获了广大基层工作者代表的掌声和点赞。”

记者了解到,向阳湖镇是农业大镇,近些年随着发展步伐的加快,因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增多,群众反映强烈。比如说,有一个村组水塘出租合同,承包期限竟然是“无限期”。2021年,秉持着“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群众的疙瘩由群众来解。”的宗旨,由向阳湖镇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在时任向阳湖司法所负责人马登平的带领下,他们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法有效化解乡村合同纠纷,逐步形成了“合议共管”预防化解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

向阳湖司法所负责人陈娟

陈娟介绍,“合议共管”预防化解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聚焦农村地区常见的合同纠纷矛盾,找准村民法治观念不强、经济利益驱使等问题症结,通过“司法所提前审查,把好合同关”“所涉问题合同,把好公章关”“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把好制度关”的方式,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萌芽状态。其本质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

自2021年以来,向阳湖司法所累计审核村组合同505份,及时纠正不规范合同304份。全镇合同类矛盾纠纷直线下降,无一例合同纠纷诉讼案件。通过规范合同,全镇村集体收入增收一千多万元。“合议共管”的方法得到了群众的点赞,村里的合同如今都“晒”在阳光下,公正透明,村民们的法治观念也得到了明显增强。

咸安区委书记顾兴旺在向陈娟和马登平送上祝贺时表示,今年是枫桥经验60年,“合议共管”工作法被列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要继续把“合议共管”工作法一代代传承好,发扬好。“合议共管”工作法经受了时间考验、群众检验,以及平安建设考验,咸安要努力把合议共管工作法推广好,把平安建设抓好。推动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秩序向好,切实提升老百姓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