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付登科 董云峰
近日,湖北襄阳东津公安分局平台大队民辅警在东津新区桐柏路段开展酒醉驾查处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摇摇晃晃行驶过来,民警见此情形,赶紧上前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刚接近,民警就闻到驾驶员身上有浓烈的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44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查处现场(通讯员供图)
经查,驾驶员孙某是襄州区卧龙镇人,中午在大埠送完货后感觉有点累,喝了两瓶啤酒解解乏,以为交警只会查小型汽车或者大货车,自己骑电动三轮车没事,于是铤而走险开车回家,谁料,途中被民警查获。“今天点真背,再晚走两分钟就没啥事了。”孙某丝毫没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险,只是埋怨自己运气差。
民警现场对孙某进行法律法规宣讲,机动车不仅包括汽车、汽车列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还包括农用车等。因此,酒后驾驶摩托三轮车同样会受到处罚。
经过民警们的教育,驾驶员孙某终于认识到了酒驾的危害性,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孙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