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勇)10月11日,笔者从襄阳市审计局获悉,近年来,该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维护审计权威。
坚持学法在先,系统学习审计法律法规。近日,湖北省审计厅印发了《湖北省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湖北省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规则》和《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局迅速对《指导规则》和《指导标准》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通过领导领学、科室研学、审计组比学、普法微课堂讲学等方式引导全体审计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深入系统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将依法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坚持学用结合,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坚持处罚法定、程序正当、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审计项目立项时,充分考虑项目的合法性,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实施审计项目;在统筹安排审计人员时,充分考虑人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审计取证时,充分考虑程序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调查取证,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陈述或申辩;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时,由审计组长提出审计处罚自由裁量的具体意见,同时提交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提交审计业务会议研究,最后,严格按程序规范出具审计处罚决定文书。
坚持严格审核,守牢审计处罚自由裁量“关口”。该局法规审理科负责对审计组提交的审核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重点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情况进行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出具相应的书面审核意见或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客观审慎分析,严禁以“三个区分开来”为名违规行使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