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继国有行和股份行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后,各地城商行也陆续发布调整细则。
9月13日,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宁波银行、青岛银行、南京银行、东莞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汉口银行、重庆银行、唐山银行、宁夏银行、广州农商行、承德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河北银行等近50家银行发布《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的公告》。
梳理公告可见,各地城商行在调整范围和调整规则及要求基本一致。比如,调整范围分为两大类,一是2023年8月31日(含)前发放和签订的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二是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调整规则方面,按照城市政策不同进行说明。比如青岛银行在公告中表示,因山东省不同城市不同时间段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不同,按区域说明,包括青岛地区、济宁地区和山东省内其他地区(不含青岛、济宁)。主要区别是贷款发放日期的划分。
根据调整方式,宁波银行公告表示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按调整范围及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此外,青岛银行公告称,将自2023年9月25日起,分批进行批量调整,原则上于9月底前完成系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