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证据意识,罗田“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引风向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2023-08-28 17:34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章丁)“事实和证据摆在这里,我认罪认罚。”25日,由罗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罗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罗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慧琴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

2022年4月左右,家住白莲河示范区的范某某听说,住自家附近的万某家中存有大量现金。当年12月,范某某经观察发现万某不在家中,独自翻窗进入万某家,将其存储在家的10万余元现金全部盗走。此后,范某某将赃款用于与同居人生活开支及个人赌博等事项。

经白莲河示范区公安分局侦查,罗田县检察院受理该案。检察官细致审查后,认为证据链需进一步完善。一方面,该案被盗财物均为现金,范某某到案后虽供述了资金使用去向,但缺乏相关证据佐证;另一方面,作案地点地处偏僻,对周边监控录像的勘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对此,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强证据,从款项来源、被盗过程、赃款去向,全面走访周边群众、相关商户,搜集线索、证言,查找外出住宿、就医、购物等票据证据,使该案证据链形成闭环,以证据还原法律事实。

8月中旬,罗田县检察院对该案向县法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范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8月25日,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择期宣判。

据了解,在8月初召开的全省检察长研讨班上,省院王守安检察长强调,刑事检察要围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检察官应发挥好审前把关过滤、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做到严把关、善出庭、强监督。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守证明标准和证据要求,全面阅卷,多次直接提审犯罪嫌疑人,并对立案和侦查活动提出监督意见,制作补侦提纲,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审查案件,不放过任何细节、疑点,是对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更好树立办案“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