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微信群内诽谤他人,法院判决写道歉信并公开发布

极目新闻 2023-07-24 19:07

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

通讯员 陈亚莉

男子范某与人不和发生矛盾,在微信群内发表侮辱性言论,后被告上法院。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判决其公开道歉后,范某迟迟没有履行义务。法院表示,如果一直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处罚、拘留等不利后果。近日,范某书写道歉信发布在微信群内向申请人诚恳道歉。

2022年,男子范某因与王某意见不合发生矛盾,范某在两人所在的成员近400人的微信群内对王某进行侮辱、诽谤,发表带有侮辱性的言论。王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起诉至汉阳区法院。

2022年12月,汉阳区法院判决范某在微信群内以文字形式公开向王某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范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7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员考虑名誉权纠纷案件较为特殊,不能只依靠强制措施,决定先做通被执行人范某的思想工作。

执行员约范某到法院调解,但范某态度强硬、不肯道歉。执行员耐心劝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与他人友好相处,同时也指出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给他人造成不利影响,如果一直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处罚、拘留等不利后果。

道歉信

经过近半天的沟通,被执行人范某的态度慢慢发生转变,同意写道歉信,执行员指导其书写道歉信和承诺书并认真审核后,由范某发布在朋友圈。

“经汉阳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释法明理,在此郑重道歉,为此前在微信群内的不良言论深感错误,今后不再在公众场合发表类似言论,尊重他人人格尊严,恳请谅解……”7月17日,被执行人范某就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书写道歉信和承诺书并发在微信群内,向王某诚恳道歉,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就此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