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通讯员 周胤伍 汪海伦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湖北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近日,分局经侦大队快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为企业追回全部损失340万元。
6月底,分局经侦大队接辖区某公司报警称,公司银行账户上的340万元款项不翼而飞。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该公司会计张某。
经查,张某此前将该笔款项分多次打入第三方对公账户后,又全部转移到个人账户名下。7月初,当办案民警找到张某时,张某却声称是公司“大股东”欠自己的钱一直未还,这才将公司账户上的相应款项转走。

抓获犯罪嫌疑人(通讯员供图)
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张某所说的公司“大股东”黄某实际上仅与该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张某误认为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今年初,黄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向张某借款并承诺可观的利息,张某多方筹措资金借给对方后,对方却迟迟未能按约定归还本金利息。
理清背后症结所在,民警积极为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力求实现打击效能与社会效能最大化,经过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及其家属谈心谈话、释理说法,张某最终将340万元款项全部归还给公司。目前,张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职务侵占罪往往发生在企业经营中,预防职务侵占,需要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制度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务必安排专人负责财务监督,并定期开展检查,杜绝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