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陈俊
据吉林省政府网站5月24日消息,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相较于2014年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办法在迎送活动、餐费标准方面更为细化。
《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25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而当地目前施行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任何形式的迎送活动。相较而言,新办法的要求更为具体。
新印发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还明确,工作餐费标准由各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确定,但每人不得超过120元。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务求简朴,工作会议、一般性公务活动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提供水果、不制作背景板。
目前施行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称,“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未对餐费上限作明确限定。
根据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上述规定并未明确人均餐费标准。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国内各地公务接待的人均餐费标准不一,比如《天津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正餐人均不得超过60元,早餐人均不得超过20元。
此外,吉林的新办法还规定,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高档办公用品和土特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