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重点培育支持50名优秀人才 武汉出台振兴乡村人才20条

湖北日报 2023-04-11 17:31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先宏、通讯员王璐、陈雪莹)近日,武汉市出台振兴乡村人才20条措施,每年重点培育50名左右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优秀人才,给予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以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据介绍,20条支持措施,包含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加快培养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加快集聚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大力培育乡村科技人才、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完善乡村人才振兴保障机制等7个方面。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十四五”期间,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2000人。对长期稳定吸纳乡村人才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报市、区农业项目时优先考虑。

培育引进一批农业产业领军人才。每年重点培育支持50名左右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优秀人才,并给予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

实施人才导流回乡工程,鼓励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对获得职称的乡村技术人才,给予专项资助。支持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大力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能工巧匠。

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持续推进“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培养一批乡村文艺社团、文化志愿者、乡村和文化旅游带头人。培养一批建筑工匠。

遴选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参加“头雁”培育项目,给予政策、资金等支持,并作为村“两委”班子后备力量培养对象。

加强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培养,完善科技人员分享股权期权、领办创办企业、成果权益分配等激励措施。对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给予运行经费补贴。

在各涉农区认定一批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为乡村实用人才提供实训实习支撑。鼓励涉农区建立综合性乡村人才服务站。

优先保障乡村人才振兴所需资金。将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高层次人才,纳入相应类别市级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对乡村人才工作突出的村给予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