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电鱼罚百倍补偿!襄阳生态执法办理首例涉渔案件

极目新闻 2023-02-13 19:12

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通讯员 赵月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庞公增殖放流点,在当地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监督下,非法电鱼者王某将3000尾鱼苗投放至江中。据了解,这是襄阳市执法办理的首例涉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以增殖放流的形式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据悉,2022年8月,襄阳警方和渔政执法人员巡查到汉江樊城太平店镇段,发现王某背着电瓶在江边电打鱼,立马上前进行了制止,并将当事人现场抓获。经查,王某一共捕打了两个品种的汉江鱼,合计0.48公斤价值40元,对渔业资源及渔业生态环境损害价值2200元。

2023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第三年,作为长江最大支流的汉江严禁电鱼、炸鱼、毒鱼,特别是“禁渔”期间,连渔网都不能下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非法手段捕鱼,除了追究刑事责任,还将承担行政责任。

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介绍,王某采用电捕的方法,捕到汉江鱼0.48公斤,造成汉江直接损失50倍,间接损失100倍,按照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他要向汉江投放捕捞重量百倍的鱼苗,进行生态赔偿。当事人经教育后,提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经索赔磋商,王某最终缴纳5000元行政处罚,并购买价值3000元鱼苗增殖放流。在王某的行政处罚结束后,还将被移交到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损害渔业资源、破坏生态平衡,违反长江禁渔规定,侵害了公共利益。下一步,襄阳生态执法部门,将加大对农业生态环境损害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肃追究赔偿责任,进一步筑牢农业生态环境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