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王喆 刘紫莹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店的交易数量、成交金额、信用评价对提升卖家的销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为提升销量,网络虚假刷单行为应运而生,逐渐演变成危害市场秩序的“顽疾”,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极目新闻记者12月13日从湖北丹江口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历时3个月,打掉一个利用网络虚假刷单行为给购物平台商户虚假刷单、刷好评的刷单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5人,扣押作案手机70部、电脑30台,查扣资金50万余元,并深挖拓展出其他刷单平台8个,涉及浙江、广东、福建、河北、江西等共计11省23市,涉及嫌疑人21人,涉案金额高达8.3亿元。
刷单团伙藏身写字楼
今年8月9日,丹江口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一名辖区群众的报警。报警人称,在丹江口市城区的一栋写字楼内,一个网络虚假刷单团伙在一家文化公司的外衣庇护下非法作案。
警方迅速行动,根据居民的举报展开了前期调查。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找到了那栋写字楼,并成功锁定了一间挂着“丹江口市众诚传媒有限公司”牌子的办公室。
抓捕实施之前,警方依托“情指行”一体化作战体系对案件进行了综合研判。此时警方发现,此类案件在整个湖北省还是首例,尚无任何办案经验可以借鉴。此外,民警在线索核查过程中还发现,这种案件存在“涉案资金梳理认定难、刷单平台解析溯源难、涉案人员甄别取证难、受害人员落地查找难”等一系列实际困难。
“专案组的前期任务,就是在收网之前对犯罪团伙的数据流、资金流、人脉流进行最大范围的经营和核查,以便顺藤摸瓜,尽可能将网络团伙全部抓获。”办案民警介绍,丹江口市公安局立即调集警力,形成了一个150多名警力的专案组进行侦查。
每单收取6-13元不等的佣金
在一段时间的线索挖掘和证据固定后,在挂着“丹江口市众诚传媒有限公司”牌子的办公室内,该团伙中位于丹江口市的地区负责人李某及多名成员被警方抓获。通过对李某等人平时工作使用的微信群聊天记录信息入手,专案组民警进一步确定了该团伙在组织人员虚假评价刷单赚取商家佣金,并以此牟利的违法行为。
在微信群中,办案民警还发现了一条让人啼笑皆非的聊天记录。记录中,一名成员转发了一条视频的链接,内容是广西警方抓获非法刷单犯罪嫌疑人,而紧接着,群里便有人指出“这是诈骗”。此人还在聊天中抱怨,这个被抓获的团伙“忽悠别人刷单,然后连本金都不给”。同时,此人还自我洗脑式地在群里说“我们是合法刷单”。
经过进一步的信息梳理,专案组民警发现,丹江口市的这批刷单人员还只是一个巨大团伙中的一小部分。“我们分析出了上游的犯罪团伙信息,他们涉嫌利用网络虚假刷单通道,非法从事支付结算洗钱等线索,成功摸排出了一条完整的刷单犯罪产业链。”办案民警介绍。
此外,根据李某等人交代的信息,警方发现李某等人和伙同刘某等人为首的派单中介团伙,为上万个平台商家提供虚假刷单和评价服务。在此过程中,李某等人每单收取6-13元不等的佣金。在接到电商刷单需求后,李某等人的刷单团伙便通过注册大量虚假网购平台账号,然后再以买单支付2-3元不等费用的方式,雇佣职业刷单手,通过平台账号支付进行虚假的支付结算,虚构图文好评。
犯罪团伙涉案8.3亿元
经过长达3个多月的深度挖掘,警方基本掌握了这个巨大网络团伙的人员分布、作案手法、涉案资金等信息。
由于这个以互联网为纽带的团伙分布在全国11个省份的23座城市,丹江口市公安局只能将相关的案件信息同步给了涉案地区的兄弟单位。在收网过程中,丹江口市警方成功抓捕主要涉案人员15名,并扣押作案手机70部、电脑30台,查扣资金50万余元。而在浙江、广东、福建、河北、江西等11个省份,警方又抓获了21名涉案人员,并挖出了8个非法刷单平台。据统计,截至目前,警方瓦解掉的犯罪团伙共计涉案金额已高达8.3亿元。
目前,该案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因涉案犯罪嫌疑人均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已进入依法移送起诉阶段。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依法对这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流量造假主要涉及三种形式
警方解析,流量造假主要涉及三种形式:
假销量——不法分子通过控制大量平台账户集中下单,为商家制造虚假销量,营造热销假象,诱导消费者。
假点评——不法分子雇佣专业写手和网络水军虚构“种草笔记”“网红测评”,或通过“养号”、占领前排好评、劝删差评等方式进行刷分控评。
假流量——在互联网广告投放行业,个别广告代理商在提供代理广告投放业务时,勾结互联网平台内部员工,伙同刷单团伙通过非法手段虚设广告转化率,一边骗取广告费,一头骗取消费者信任,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通讯员供图)